网站首页 历届活动 | 活动通知 | 服务标准 | 服务文化 | 服务制度 | 相关视频
重点活动 第三届顾客满意度活动 | 形象代言人 | 品牌证书查询 | 在线投票
服务认证 品牌认证 | 获证企业 | 公开文件
专业媒体 媒体报道 | 商品与质量周刊
专业培训售后服务管理师品牌总监 售后服务认证咨询师 企业商务教练商务和解师注册策划师 红木大师培训
在线投诉管理师名单查询投诉热点品牌策划产业政策标准文献法律法规团体标准国家标准公示
品牌认证年报 售后服务年报
严正声明 每月大事 在线投诉
重要公告
特别关注
媒体关注
售后服务
有媒体4月22日援引消息人士透露,物业税在四个城市的试点已获得国务院批准。其中北京、重庆、深圳三地将先期推出,而上海试点将延迟至世博会之后。
据称,物业税试点原则上将采用累进制,按照户型从小到大累进增加税收。在四地试点后,物业税将向全国范围内推广。
就此传言,有媒体电话采访了财政部新闻处,该处有关人士表示,尚未得到相关消息,一有消息会立即向社会公布。(魏宁)
上一主题:冰岛火山灰蔓延 “肠梗塞”全球经济
下一主题:证监会否认推动“证券下乡”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