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特别关注
媒体关注
售后服务
记者登录“阿迪王”开设在淘宝天猫的官方网络旗舰店,发现“阿迪王”三个汉字与酷似阿迪达斯标志的三角标LOGO均已完全消失。
改变不仅仅发生在网络。在昌平的一家阿迪王专卖店,店主正忙着用小铲子把广告灯箱上的“阿迪王”三个字刮去,店面里也竖起了“全场清仓甩卖”的大幅告示牌。店主介绍说,近期已经接到了阿迪王总部通知,凡是带有阿迪王三角商标的鞋以及阿迪王中文字样的产品,必须尽快销售。
经销商指的总部就是阿迪王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而加盟商执行的清库存、换招牌举动执行的都是阿迪王与德国品牌阿迪达斯达成的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包括“阿迪王”中文商标和三角标LOGO被无偿转让给阿迪达斯;不得继续在产品、包装物、宣传材料上使用含有阿迪王三角标LOGO和“阿迪王”标识的商标;阿迪王所有店铺不得出现三角标和“阿迪王”字样。
此前,当“阿迪王”这个品牌第一次出现在公众视线当中的时候,很多人甚至认为它是某个厂家的恶作剧:阿迪达斯四个字被拦腰砍断,拼接上一个极具暴发户气息的“王”,LOGO也被生生掰断,扭成一个倒三角的标志。
正是因为以这样的形象“出道”,阿迪王品牌迅速被网友们恶搞了一番。“穿鞋只穿阿迪王”、“阿迪王就是山寨王”这样的反讽、恶搞之语出现在体育用品论坛上。
不过,虽然在北上广等大城市的品牌认同度有限,阿迪王却以相对低廉的价格,迅速在三四线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截至2012年底,阿迪王的年利润已经破亿元,在全国也铺开了3000多家门店。
面对这样的局面,“正主儿”阿迪达斯显然不能继续坐视。2008年8月,阿迪达斯公司一口气将阿迪王公司、华珠公司、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百特体育商城个体业主郭某诉至营口市法院,认为“阿迪王”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侵犯了阿迪达斯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阿迪王当初就是希望借助阿迪达斯的知名度进行扩张。这就是国内企业惯用的‘借势法’,但当发展强大的时候就会遭遇很多尴尬。”品牌分析师李光斗表示,企业建立品牌之初一定要将眼光放长远,不能关起门来做品牌。
上一主题:企业文化传承甚于选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