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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社科院委员会实施百岁健康老人计划
[发布时间:2013-10-11 10:04:26 点击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 “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老干部”的总体要求,落实刘云山同志“为老干部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多解难事,努力做到让党放心、让老干部满意”的具体指示,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委员会依据2013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该院实际,于9月28日制定川社科委(2013)33号 关于实施百岁健康老人计划的办法。

  首先,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一是完善体检制度,及时掌握离退休干部职工身体状况。离休干部健康体检按规定执行,退休干部职工健康体检一年一次。二是建立老同志与相关医院的联系制度,建立个人健康档案。三是定期开设健康大课堂,免费向老干部开放,邀请医学专家举办保健知识讲座,免费赠送保健书刊资料。

  其次, 建立高龄补贴保障制度。对70周岁以上的离退休干部职工予以高龄补贴。具体标准:70周岁到79周岁的老同志,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80周岁到89周岁,每人每年补助3600元;90周岁到94周岁,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95周岁到99周岁,每人每年补助10000元;100周岁每人每年补助5万元,并每年按1万元递增。

  再次,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对本办法所需经费,专项列入每年院财务预算,切实保障离退休干部职工各项活动开展、相关设施器械的配备,做到专款专用。

  同时,多手段宣传健康生活方式,并且多形式开展兴趣交流活动。认真落实该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的意见》(川社科委﹝2011﹞42号),鼓励离退休干部职工经常交流生活和学习心得体会,培养积极健康乐观心态: 一是在安全、便利的前提条件下,组织好外出参观考察活动;二是组织好离退休干部职工参加文体观赏活动,如电影、戏剧、体育竞赛等;三是不定期举办棋牌、书画等活动;四是开办老同志歌舞教学班;五是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参加适度的社会公益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