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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在注会行业开展社会阶层代表综合评价
[发布时间:2013-10-24 10:07:00 点击率:]

 9月底,广西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出台了《自治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区律师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综合评价试行工作。该《方案》的出台对于广西自治区有重点地培养、选拔注册会计师行业代表人士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方案》指出,综合评价体系的建立,将有效增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使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对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进行综合评价,建立数据库,形成科学、统一、有序、量化的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考察、评价指标,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评先表彰、政治安排等等提供依据。

  根据《方案》,评价内容分为二级指标八个项目,包含思想政治表现、职业操守情况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三大方面。评价标准分为分为A、B、C、D四等,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价的结果将录入代表人士信息库,建立个人评价档案。

  《方案》确定,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行业协会将作为综合评价的主评单位,于每年6月-7月开展上一年度的评价和确定等级工作。

  目前,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方案》规定的条件,遴选了一批在行业内政治素质好、职业素质高、具有一定热情和参政议政能力的代表人士作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点培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