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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 转出农业高效益
10月30日,在兴文县共乐镇八角村彭州蔬菜种植基地,村民们正忙着平整土地、播种、施肥。“我们农民关心的就是收入,以前自耕自种挣不了几个钱,现在光流转补偿就够我们买粮食吃了,去基地里干活每月还能挣1000多块!”租金加薪金,同样靠这块地生活的村民黎玉平日子越过越好。
自年初落户共乐以来,通过成片土地集中流转,由彭州业主建设的蔬菜基地现在规模已经上千亩。业主带来种子和技术,农民出让土地和劳动,大规模的土地流转促进了传统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现代农业转型,让原本低收入、冬季甚至撂荒的“毛草地”变成了高效益的“金土地”。“预计今年全镇农民年人均收入在去年的7195元基础上能增长15%。”目前共乐镇集中土地流转的规模已经达到了3500亩左右,镇政府对土地流转助农增收相当乐观。
“农业规模经营需要连片土地,农民外出打工又出现大量撂荒,土地流转有效缓和了‘有人无地种、有地无人种’的人地矛盾。”据县委农工办主任成正君介绍,近年来兴文已经探索出以股份合作、转包、租赁经营为主的六种农村土地流转形式。
为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和实践探索,今年6月,兴文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程序,维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截至6月,全县累计流转土地面积5.8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8.9%;流转土地规模经营面积2.3万亩,其中流转规模50亩以上的21620亩,流转规模100亩以上的23074亩。
林权改革 鼓起绿色“钱袋子”
从2007年10月开始,兴文县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到2010年底,全县91.8万亩集体林地林权全部确权到户,林农真正拥有了“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
“在山林就要靠山林吃饭,现在一年收入万把块钱没得问题。”共乐镇鹤盘村是兴文县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村,村民岳观银对改革前后的收入差距感触很深:以前每年的植树造林、森林管护由村民们集体完成,大家都漫不经心,每年间伐后除开买树苗造林和护林防火等人员工资,分到每户村民手里的不过百把块钱。林地确权到户后,村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被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见缝插针地把山上能栽的地方全部栽满竹木。
2012年,全县林业总产值6.09亿元,农民人均林业纯收入达766元,同比2008年提高了74.1%。林农造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2010年—2012年,全县新造林19.97万亩,比林改前三年翻了一番。
为充分保障林农的合法权益,兴文县于2010年组建了林权交易服务中心。到2012年底,通过林权交易服务中心实现林地流转达389宗,流转的集体林场323个,各类林地流转面积83000亩,交易金额达到1992.47万元,农民从流转中直接获利1100余万元,比林改前增加收入700余万元,上万农民得到了实惠,成片荒山披上了绿装。
全面改革 增加收益广渠道
耕地确权、林地确权,农民的财产越来越多、越来越清;互换、出租、转让、入股、抵押,农村资源越来越活;租金收入、务工收入、股份分红,增收渠道越来越广,农民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农村资源的开发经营,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就越来越高。
除了耕地和林地还权于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小型水利工程经营权的确权发证也在全面开展;其他如全县连片扶贫开发、金土地工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涉农项目也将依法确权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农户持股份参与经营和分享收益。
以产权确权为核心,以土地流转为突破,以盘活资源为目的,以调整收益分配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促进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市场化,农民财产性收入必将全面持续增加。“2012年,全县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9.25元,占总收入比重的0.28%。预计至2015年,实现全县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842.6元,占总收入比重5%以上;2019年,实现全县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2265.5元,占总收入比重10%以上。”在11月18日召开的座谈会上,兴文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革释放出的巨大效应信心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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