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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汇通公司原董事长被控受贿830万只认收30万
[发布时间:2013-12-28 17:27:42 点击率:]

 1963年出生、原深圳市科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深南石油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彬,因涉嫌犯受贿罪,被控受贿金额达人民币300万元、港币530万元,去年12月被深圳市公安局逮捕。5日下午,该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区第二庭开庭一审审理,但未当庭宣判。

  收受港币30 万 称是礼尚往来

  2010年年底,缤纷世纪公司董事长林某某为承租深南石油公司名下物业“广盈大厦”一事找到被告人王某彬,希望他能帮助其顺利承租。2011年初,被告人王某彬于深南石油公司董事会上对缤纷世纪公司承租“广盈大厦”表示同意,并代表深南石油公司与缤纷世纪公司签订承租协议,租赁期限为15年。林某某为感谢王某彬的帮助,于2011年春节送给王某彬港币20万元;于2012年春节送给王某彬港币10万元,共计港币30 万元,王某彬收下并占为己有。

  法庭上,被告王某彬表示,对这部分事实自己予以确认,收受的这30万港币用于自己的日常开支,但自己与林某某是十几二十年的好友,双方一直都有互相送礼物的习惯,自己也曾在林某某手术后给其送过名贵药材。王某彬还称,自己没有权力决定公司物业由谁来租赁, “有一个专门的部门在处理,且要在董事会上投票表决,我一个人决定不了”。

  否认收了巨款 称放在他人处

  2011 年,由广聚能源公司全资控股的深圳市深南燃气有限公司拟公开进行增资扩股。因广聚能源公司的控股公司为深南石油公司,深南石油公司的控股公司为科汇通公司,科汇通公司为深圳市南山区国资委全资控股公司,系国有公司,故深南燃气公司的增资扩股方案需报深南石油公司及科汇通公司审批后再报请南山区国资委审批。

  公诉方指控,在深南燃气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增资扩股期间,广东谷和公司董事长陈某某为顺利取得增资合作的资格,并在签订增资协议后顺利取得深南燃气公司全部经营管理权,于2011年11月送给王某彬港币100万元,2012年1月送给王某彬人民币300万元,2012年4月送给王某彬港币400 万元,王某彬收下并占为己有,利用其科汇通公司董事长的身份批准了广东谷和公司增资深南燃气公司的协议。

  在法庭上,王某彬对于陈某某送他300 万元人民币和500万元港币的指控不予认可。他辩称,当时深南燃气公司的员工闹得很凶,而他当时在员工心里很有威望,陈某某希望他帮忙维稳,所以拿了这笔钱出来, 但放在两人都认识的吴某某那里进行管理, “这笔钱,我并没有使用过”。

  昔日油站员工 为人精明敢拼

  未经官方证实的坊间传闻称:王某彬的事情,是去年深圳市政协委员、原大运会执行局副局长赵广华被曝“出事”后牵出来的。当时广聚能源发布公告称王某彬涉嫌违纪,已被深圳市监察局“两指”(行政监察机关查办违反行政纪律案件过程采取的一种调查措施)。后来广聚能源再次发布公告,称董事长王某彬已被省人民检察院批捕。王某彬从接任科汇通董事长到落马,前后不到一年时间。

  科汇通是南山区区属的国有公司,这样的企业,其“一把手”能量非常大,董事长属正处级,由南山区委常委会任命。据悉,南山区委组织部公布报考科汇通公司董事长职位人选的条件包括:现任南山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或现任正处级干部;现任南山区区属企业副职2年以上或现任区属企业正职。

  有媒体曾透露,王某彬是从加油站的加油员工一步一步做起来的,吃过不少苦, “他表面为人谦和,实际很精明,胆大敢拼, 但这是把双刃剑,所以对于王某彬的落马,官场上有些人并不觉得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