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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创业“先照后证” 市场更加有序规范
[发布时间:2014-09-05 09:53:42 点击率:]

   本报讯(记者 杨会民 特约记者 楚振平)9月2日上午,河北省人民政府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河北会堂举行。河北省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金洪钧,省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处长段晓军出席发布会,就河北省实施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新闻发布。

  8月28日,河北省政府研究通过了《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监管清单》,决定从9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河北各级工商部门对改为后置的审批事项,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证,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直接核发营业执照;要提醒申请人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依法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手续,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其中明确了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先照后证”后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各部门的监管压力将会加大,这会倒逼其由过去的“注重事前审批”转变为“注重事中监管”。

  3月1日起实施的注册资本登记改革,极大地激发了河北创业者的热情,3至8月,河北省新登记市场主体32.68万户,同比增长34.33%,平均每天新设市场主体2574户。新登记企业8.99万户,同比增长89.12%,比全国平均增长率高约30个百分点。截至8月底,河北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249.6万户,在全国排第10位。

  据悉,河北开发完成了“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目前,已公示了2000多万条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信息,日均点击量达到32万人次,已经成为社会公众、交易对象和相关部门获得企业信用信息的重要渠道。金洪钧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完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约束机制,确保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让市场更加有序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