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特别关注
媒体关注
售后服务
“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区域内调结构、转方式的突破口,也是实现创新驱动的基础。这也正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共识。”河北省科技厅厅长王志欣表示,一些看似“大手笔”但利润较低的传统产业项目,对于地方发展而言“只长骨头不长肉”,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快、利润高,聚集于新兴产业,“既长骨头又长肉”,真正具备长大、长高、长美、长洋的能力。
据了解,《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首次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其中符合成立五年以内,属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等条件的初创企业划归为“苗圃工程”支持范围;符合成立五年以上,科技人员占职工比例超10%等条件的企业划归“雏鹰工程”支持范围;对符合制造业企业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研发投入占收入比重超5%等条件的企业划归“科技小巨人工程”支持范围。扶持政策涵盖企业资金、研发、市场等各方面关键需求,可有效助力企业穿越创新“死亡谷”。
——资金扶持。河北省规定,对“苗圃工程”企业实行创业无偿资助和创业投资支持。各地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种子期项目创业资助等。每年遴选一批“科技小巨人”重点支持企业,由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后补助、奖励补贴等方式支持。
——贴息减税。对获银行贷款的受助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择优按银行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其中“苗圃工程”企业享受补助最高贷款金额不超1000万元,“雏鹰工程”企业不超2000万元。新注册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按新增财政贡献(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资金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研发投入。
——土地优惠。“科技小巨人”企业优先列入重点建设计划,各地制定年度用地计划时要统筹考虑“科技小巨人”企业用地需求。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和建筑系数超过《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所规定标准10%以上、投资强度增加10%以上的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的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载体支撑。加快创新基地建设,2017年形成能容纳5000家以上新创企业的创业空间,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可获经费资助,并按“新培育企业数量”获得奖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每年对1万人次以上经营者进行培训。
此外,河北省还将加大政府采购力度,预留采购比例给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评审给予不超过10%的价格扣除优惠。
根据河北省提出的目标,通过“孵化一批、创办一批、转型一批、引进一批、提升一批、壮大一批”的发展路径,2017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将达3万家,1500家“科技小巨人”或将进入“亿元俱乐部”,形成数据产业、卫星导航等20个创新型产业集群,成为我省转型升级、绿色崛起的重要支撑。
上一主题:汪静波:像飞行员一样管理财富
下一主题:特斯拉升级生产线引入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