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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少、自助银行设备少、支付渠道服务网络不健全,农民贷款难、取款难、结算难等农村金融环境问题一直制约着“三农”发展。自2010年以来,银监会和央行相继出台政策,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积极开展金融服务“村村通”试点。“村村通”以银行卡支付结算为介质,通过布放在行政村的POS终端,向客户提供账户查询、助农取款、刷卡消费、转账汇款、自助缴费和代收代付等功能,力争打通“最后一公里”,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但时至今日,全国依旧存在着大量的金融服务“空白村”,许多农村居民最基本的存取款需求得不到满足。我国地区间发展不均衡的特征,决定了金融服务“村村通”的实现并非易事。尤其在中西部农村地区,人口组成以留守老人与儿童为主,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滞后,造成存款资源并不充足,金融机构向这类区域开拓缺乏热情。
针对金融机构在建设金融服务“村村通”服务点前期投入和后续维护成本高的问题,应由国家层面出台补贴政策,对符合要求的金融服务点由中央财政对金融机构给予补贴。同时,地方政府也应当主动作为,在营业用房、费用补贴、税收减免、风险补偿、担保机制、安全保卫、打击逃废债等方面拿出办法,切实提高金融机构和特约商户参与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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