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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热议 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热点难点
[发布时间:2008-03-26 00:00:00 点击率:]

正在北京参加两会的政协委员就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方方面面的意见和提案,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卫生投入等尤其牵动着委员们的心。

中医药事业要科学发展

  2007年《中国卫生年鉴》卫生统计信息,2006年我国综合医院为13120家,中医医院仅有2665家。民进浙江省副主委、浙江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连建伟表示,长期以来“中西医并重”这一符合国情的卫生工作方针未能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从医学教育来看,全国100多所西医院校学生只用1/60的时间学一点中医,而全国32所中医院校的中医学生却必须用1/3的时间学习大量西医课程。中医高等院校采取了西医的教育方式,失去了中医教育的特点,违背了中医成才规律。

  “中医的内涵、自身规律是什么,社会并没有形成共识。”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文献研究所所长王旭东告诉记者,一些中医院校附属医院或省级中医院拥有历经数十年临床积累和汰选、数以万计的院内中药制剂,在临床各科疾病的防治中曾经发挥过重要的作用。现行政策规定,院内制剂必须获得相应的药剂批号,才能用于治疗。管理部门采用西医药标准,对中医药进行监管、审批,使中药院内制剂大幅度萎缩。极大地限制了中医院内制剂的研究应用,造成中医专科在临床上长期使用、疗效明确的经验方束之高阁,特色中医专科缺乏有特色中药的有力支持。  

  2003年国务院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内部分省市也颁布了相应的条例。但是这些条例的颁布实施后,一直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在监督、检查落实条例实施情况时缺少评判依据和可操作性。比如近年来个别省市在区域卫生布局的重新调整中,先后撤销一些中医医院,或兼并中医医院(挂中、西医院两块牌子),有些地区还在酝酿改中医医院为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动作。左焕琛委员在提案中呼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从法律、法规的角度为我国的中医药事业发展保驾护航。建议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尽快根据中医药学术和临床诊疗技术体系研究中医院的临床分科设置问题,从院内中药制剂的使用、审批、监管等方面,形成一套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学的管理考评标准,以利于中医药的发展。

  要营造全社会“信中医,用中药”的良好环境,坚持“读经典、跟名师、多临床”的中医成才道路,进行中医药教学改革。还要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的立法保护,维护中医药的自主知识产权和利益,大力开发和生产传统中药产品,绝不能用评审西药的标准来审批中药。 

  增加少数民族地区卫生投入

  全国政协委员菊红花是青海省乌兰县蒙医院副院长,由于卫生投入不足,她一直拿着差额工资,从1996年到今年,总共少收入近10万元的工资。

  “由于卫生投入不足,医疗机构为了生存,不得不增加药品和服务价格,医生也背负了经济任务,想法设法增加经济效益,加重了群众经济负担。假如政府投入仍然不足的情况下,再降低药品价格,或者推行医药分家,我们基层医疗机构就无法生存。”

  她建议,国家要大力扶持民族地区基层医疗事业的发展,提高对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资金支持,保障医护人员的全额工资,提高医护人员的待遇,发挥他们积极性。还要培养高素质的全科医生队伍,完善民族医药管理制度,设置民族医药管理机构,加快《中医药法》的起草制定等。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牛广明认为,在民族地区建立医疗保障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尤其是广大西部牧区,地域广阔、人口分散,基层卫生院从乡镇(苏木)一级一级往下建,目前最大的问题还是资金不到位。他建议政府首先要把投入增加一些,特别是提高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卫生事业的投入比例,在现有情况下,为广大农村服务。  

  医疗市场要引入竞争机制

  沈阳何氏眼科医院院长何伟和北京朝阳糖尿病医院院长王执礼,都呼吁建立民营资本的准入制度,让民营医院享受与国有医院平等的待遇。他们希望今后加大建设多元化的医疗服务体系,改变我国前以公立医院为主体的医疗体制的垄断地位。

  王执礼委员认为,垄断的医疗服务体制,容易造成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差,发展动力不足和效率低下,虽然我国沉寂多年的医疗体制格局,已经向民营医院开放,但是目前政策环境对民营医院还有很多限制甚至歧视。这对民营医院的发展有失公平。  

  “应该正确地为非公有制民营医院定性、定位,使其享有国有公立医院同等的待遇和地位,提高公立医院的效率,就要引入真正的触动公立医院体制激发公立医院活力的竞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