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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实名开户将转为“事前控制”
[发布时间:2009-08-07 00:00:00 点击率:]

新华社电(记者 任芳) 中国证监会7月30日公布《期货市场开户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文件,期货市场开户实名制将由现行的事后检查转为事前控制;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将于近期启动。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说,由于缺乏独立第三方复核程序,现行期货市场客户开户及交易编码申请制度,不利于市场风险防范能力的提高,也无法确保客户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此外,客户和期货公司需要同时登录3家期货交易所办理交易编码申请手续,开户效率不高。

  根据开户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投资者在期货公司开户时,除了期货公司对客户进行实名制审核外,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还将通过统一开户系统与公安部身份证查询服务系统、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系统连线,对期货公司上报的客户开户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未通过者将无法进行交易。

  此外,期货市场将实施统一开户。监控中心将为每个客户建立一个统一开户编码,并与统一开户系统中客户名称、内部资金账户、期货结算账户和交易编码等客户资料建立对应关系,从而实现期货市场客户资料的集中统一管理,提升期货市场监管和防范风险水平。

  据介绍,客户资料复核主要由系统完成,只要资料合格,新的开户方式将和现行方式同样便捷。此外,新规定将只针对新开客户,存量客户资料暂不进行调整。期货公司将分批分类进行系统升级,争取年底前所有期货公司可按照新规定进行开户。

  根据分类监管试行规定,期货公司将根据风险管理能力、市场影响力和持续合规状况等三类指标,分为AAA、AA、A、BBB、BB、B、CCC、CC、C、D、E等5类11个级别。分类结果将作为期货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种类、新设营业网点等事项的审慎性条件,同时也将作为证监会确定期货公司新业务试点范围和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不同缴纳比例的依据。

  据介绍,试行规定公布后,期货公司将有一个月时间进行自评和派出机构初评,然后由证监会评审委员会定评,顺利的话评定工作将于10月份完成。其中,A类期货公司为扶持类,有望率先开展境外期货代理等新业务;B类为正常类,包括多数期货公司;D类为高风险类,发展将受到限制;E类为停业整顿类。今后分类评级将每年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