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售后服务网

建设企业廉政文化的实践与探索
[发布时间:2008-06-06 00:00:00 点击率:]

中共中央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明确提出,“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廉政文化建设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农村”。这是中央对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创新。落实好这一精神,企业必须创新思维,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加大力度。注意从教育入手,从预防着眼,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任务,不断创新实践,取得明显成效。

  1 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增强建设廉政文化的主动性

  

  建设企业廉政文化,必须做到机制新,制度全,领导重视,职能部门齐抓共管、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有机结合。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健全机制,形成格局。坚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党委工作责任制和创新工作实践考核中。一是健全责任保障机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实现与经营管理同步运行。二是建立职能部门联系机制,形成整体互动格局。三是健全干群监督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箱、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赋予职工群众监督权。四是健全奖惩机制,把廉政文化建设与经营管理挂钩,实行同时部署、同时考核、同时奖惩。

  2、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制度建设是廉政文化规范化的表现形式,也是廉政文化得以推行的有效保障。近几年来,我们企业党政把“廉政从业”要求纳入制度建设和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先后制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废旧物品处置管理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煤炭销售“十禁止”》等制度,切实做到文化规范与制度规范并举,实现了廉政文化的服务功能。

  3、通过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廉政文化建设的氛围。将廉政文化的宣传教育纳入职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通过落实中心组学习、党政联席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党支部工作考评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的廉政教育。利用内部网络优势和企业内外媒介等多种途径,加大对廉政文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 紧扣实际,创新载体,增强廉政文化内涵的深入性

  

  近几年,我们企业从“廉”字入手,精心培育“依法经营、廉政从业”等廉政理念,大力开展“学廉、倡廉、树廉”活动,丰富廉政文化的内涵。

  1、教育倡廉,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党性实践等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廉政从业意识。扎实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结合“四好领导班子”创建、争当“五好党员”、争做“六个模范”等活动,丰富廉政文化活动的内容。扎实开展“八荣八耻”荣辱观教育。扎实开展廉政文化阵地教育,实现教育与提高廉政意识的有机结合。

  2、典型导廉,增强廉政文化的威慑力。发挥正反典型人物在廉政建设中的教育作用,积极开展教育性强、容易被人所接受的影视教育,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组织观看《焦裕禄》、《牛玉儒》、《任长霞》等现实题材先进典型专题片,使广大党员在传统美德中受到感染。另一方面组织观看《痛悔》、《忏悔录》等反面典型专题片,警示广大干部职工、重点岗位人员牢记清正廉政。通过影视教育活动,抨击腐败,警钟长鸣,使党员干部受到启迪。

  3、警示促廉,增强廉政文化的预警力。党政纪主要领导非常重视警示促廉,通过各种方式提醒、告诫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一抓学廉警示,二抓谈廉警示,三抓述廉警示,四抓评廉警示,五抓查廉警示,全方位、多渠道地对党员干部进行预警和监督。

  4、活动兴廉,增强廉政文化的感染力。通过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大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5、媒体传廉,增强廉政文化的辐射力。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板报、展览、征文等形式,增强企业廉政文化的辐射力。

  3 突出重点,抓好结合,增强廉政文化实效性

  

  1、把廉政文化建设与构建惩防体系结合起来。一方面通过认真传达贯彻中央的《实施纲要》、省委、省政府《具体意见》、公司《实施办法》等廉政法规,为构建惩防体系打牢思想基础。另一方面制定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贯彻执行的领导责任、协调责任以及落实责任,使廉政文化建设与构建惩防体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把廉政文化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把廉政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结合在一起。通过多种形式对干部职工灌输文化理念,让廉政文化理念成为干部职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并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得到升华。

  3、把廉政文化建设与质量品牌建设结合起来。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品牌形象的源泉。煤质运销部坚持把廉政文化理念赋之于企业质量品牌建设之中,加大质量事故查处力度,维护企业的声誉。

  4、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建立企业内控机制结合起来。在经营活动中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强化用权监督,规范用权行为。对企业的多个项目进行立项监察,取得突出的成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并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自查自纠,清理关联企业股份等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