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售后服务网

山西省曝光2007年度100起食品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08-04-01 00:00:00 点击率:]

涉及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所属地域
1 山西绿野牧业公司 --农,林,牧,渔业 山西省
2 太谷县新乐尔食业有限公司 食品及保健品 山西省
3 晋中田森全盛园酒店有限公司 --住宿和餐饮业 山西省
4 长治市东明源精细化学公司 --制造业 山西省
5 大同金浩有限责任公司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山西省
6 临汾市红金穗工贸有限公司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山西省
7 沃尔玛深国投百货大同永泰分店 --批发和零售业 山西省
8 太原中兴和商贸有限公司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山西省
9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批发和零售业 山西省

3月13日,山西省工商局向社会曝光了100起食品违法典型案件。2007年以来,全省工商共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3204起,总案值500多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20.971万元。

  此次公布的百起案件都是筛选出来的典型案例。被公布的商家除了不法个体商贩,还有一些上规模的企业。

  北京华联太原分公司:不能按规定提供检验报告

  2007年10月,太原市工商局小店分局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07年8月1日后的37个批次的食品进行检查,要求其提供按照生产批次索要的检验报告。截至2007年11月,其提供的“香飘飘巧克力奶茶”、“多味茶干”等八个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距生产日期已超过半年。

  处罚:没收其违法销售的产品,罚款12700元。

  太原中兴和商贸有限公司:营养素虚称抑制癌细胞

  2007年10月21日,太原市工商局小店分局检查发现,自2005年开始,太原中兴和商贸有限公司与山西一心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合作销售的“善元堂”营养素食品,其宣传页里体现了治疗功效,声称可抑制癌细胞分裂、辅助抵抗肿瘤等。

  处罚: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

  沃尔玛大同永泰分店:擅自改变生产日期销售食品

  2007年6月,大同市工商局城区分局经检大队受市工商局委托,依法对沃尔玛深国投百货大同永泰分店擅自在标签上改变“大年”牌粽子生产日期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沃尔玛永泰分店2007年5月经销“大年”牌粽子,由于临近中国传统节日“端午节”,该店经营者为使消费者认为粽子生产日期更近,私自在标签上改动生产日期,并于2007年5月贴于经销“粽子”的醒目位置,误导消费者购买。

  处罚: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

  大同金浩有限责任公司:婴儿奶粉未提供检验报告

  2007年8月20日,大同县工商局消保股在大同湖东铁路地区进行市场巡查时,发现大同金浩有限责任公司在经销食用油和婴儿奶粉时,未能提供该批商品检验报告和供货商的经营资质手续,也未建立产品进销货台账。经查,该批产品货值约3500元。

  处罚: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长治市东明源精细化学公司:生产劣质食品添加剂

  长治市东明源精细化学有限公司,从事三聚甘油单硬脂酸脂加工、零售。为和销售员搞好关系,让销售员多推销他们的产品,扩大产品销量,应对方要求把过期结块的乳化剂重新粉碎,分装在标示为山西颐泰恒精细化学有限公司的包装袋里,冒用颐泰恒厂名、厂址销售,共包装20包,重20公斤,于2007年9月被长治市郊区工商分局查获。

  处罚:罚款1万元,没收包装袋、劣质食品添加剂40公斤。

  晋中田森全盛园酒店:销售侵权汾酒

  2007年12月15日,晋中田森全盛园酒店有限公司购进28瓶汾酒,经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