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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綦江矿难:8责任人被批捕
[发布时间:2009-07-23 00:00:00 点击率:]

日前,重庆市检院发布消息称,造成30人死亡、77人受伤的同华矿难,现已有8人被批捕。今年5月30日上午,綦江境内的重庆松藻煤电公司同华煤矿发生特大矿难,由于煤油瓦斯突出,导致30人死亡、77人受伤。此后,事故发生后,綦江检方组成专案组,立即介入调查。

  重庆市检院称,7月1日,綦江县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对罗传军等5人批捕。加上之前被批捕的3人,批捕的人数已达8人。

  之前批捕的3人为:同华煤矿矿长易政、总工程师陈有明,重庆川九公司第九项目部经理刘强。他们因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事故发生后,立即被刑拘。6月7日,3人被批捕。

  检方称,专案组的检察官不分昼夜,审查每一份证据、跟踪了解侦查取证情况,使该案的侦查工作得以迅速突破,多名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查清。目前,该案的各项调查工作还在进行中。此次被批捕的5人分别是:罗传军(重庆川九建设公司第九项目部总工程师),在同华煤矿改造工程的施工中,其负责安全技术工作,放炮时未做技术指导,未按防突措施组织井下人员撤离;张倔刚(同华煤矿副矿长):在放炮时未履行监管职责,不但未组织井下人员撤离,还因不了解施工作业进程而带人下井检查;池树华(项目部902队长):施工现场负责人,未按防突措施组织井下人员撤离,并对违规放炮监管不到位;该项目部902队二班放炮员范国模违章放炮;胡亚东(项目部调度室调度员):在当班时接到放炮报告后,未报告领导,没有通知本单位井下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