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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饮用天然矿泉水》国标10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09-09-07 00:00:00 点击率:]

 取消菌落总数指标,新增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的溴酸盐指标限量的新《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还规定,饮用天然矿泉水须在标志中标示水源点名称,除非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认可,否则标签上不得声称有“医疗作用”。 

  在新国标中,首先增加了溴酸盐的限量指标,规定每L(升)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的溴酸盐含量须小于0.01mg(毫克)。同时,新国标还取消了一直以来在我国饮用水指标中居重要位置的“菌落总数”指标。在取消菌落总数指标的同时,新国标增加了3项微生物的指标限量,规定取样250毫升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粪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和产气荚膜梭菌等3项致病菌含量均为“0”。(李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