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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电池抽样合格率为89.9%
[发布时间:2008-07-04 00:00:00 点击率:]

记者近日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质检总局近日对手机电池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9.9%。

  据了解,质检总局此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等8个省、直辖市88家企业生产的112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

  经检验,此次抽查手机电池产品的最重要的安全性能指标过充电保护性能、短路保护性能、过充电等项目单项符合率达到100%。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部分产品放电性能不合格,电池使用时间短;部分产品低温放电性能不合格,在北方寒冷冬季户外使用这样的产品,会出现使用时间短,严重的甚至无法开机;部分产品热冲击不合格,热冲击试验时出现爆炸或爆裂起火现象。

  其中,深圳市捷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恒嘉通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胜克思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超力普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电池被查出热冲击不合格;深圳市先锋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朗泰格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佳源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电池放电性能和低温放电性能不合格;深圳市景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电池外观标志、放电性能、热冲击不合格。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                                            (徐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