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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处办法出台 调解消费纠纷有快速通道
[发布时间:2007-08-30 00:00:00 点击率:]

  随着消费纠纷的逐年增多,西城区法院与西城区消费者协会联手制定了《消费争议调处实施办法》,从昨天开始启动“消费争议调处快速通道”,发生消费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将省去不少诉讼带来的麻烦。
  据了解,此次“消费争议调处”程序的启动,是西城法院调解方式的新举措,并且是全市首次推出。
  “快速通道”需自主申请
  《消费争议调处实施办法》规定,经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或一方申请,另一方同意,就能适用该方式。调解时尊重当事人意见;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主选择其他解决消费争议的方式。
  争议双方如果在消费者协会达成调解,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对消费争议调解协议进行法律确认,也可以直接约定调解时间至西城法院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进行法律确认,调解书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这一过程免去了当事人进行诉讼的麻烦。
  消费纠纷数量多
  根据相关数字显示,2006年西城法院受理涉及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共计468件;2006年西城区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97件;接待来访、咨询2005人次;2006年西城区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共接消费者申诉1958件。
  三原因致消费者放弃维权
  尽管消费者纠纷数量如此之多,但目前仍有消费者放弃维权,据分析,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首先,解决纠纷耗费时间精力。西城法院在2006年受理的涉及消费者权益案件,平均审理期限54天,这期间或开庭或调查取证或调解。
  其次,解决纠纷缺少法律指导,大量的消费纠纷证明,争议双方的争议额并不大,在不十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进行诉讼心里没底,找律师又没有太大必要。
  第三,解决纠纷存在诉讼风险,如果败诉首先损失的就是诉讼费用。
  快速调处流程:
  1.消费纠纷双方申请
  2.启动消费争议调处机制
  3.消协调解(可请法官参加)
  4.调解成功后出具调解协议书
  5.法院进行法律确认
  6.依据调解书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