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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称,北京银行之所以在三家金融机构中拔得头筹,率先成立消费金融公司,是因其为独立出资。
据了解,2009年7月22日,银监会公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并经国务院批准,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启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审批工作。2010年1月6日,银监会正式批准北京银行在北京市筹建独资的北银消费,中国银行联合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在上海市筹建中银消费,成都银行联合马来西亚丰隆银行在成都市设立四川锦程消费;2010年2月12日,银监会批准派富集团有限公司(PPF)在天津市筹建独资的捷信消费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至此,首批试点消费金融公司进入筹备阶段、根据银监会试点办法,首阶段消费金融业务将主要针对具有稳定收入的年轻人、年轻家庭或中低收入户,首笔可申请用于购买家电、家具等耐用品,次笔业务可扩大到个人装修、旅游、婚庆等一般用途,试点阶段不包括房贷和车贷业务。
据北京银行行长严晓燕称,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消费信贷主要是住房与汽车,而家电耐用品等消费类贷款占比则仅有1%点多,相对应,美国这一比重则高达38%。这意味着,消费金融公司仍有很大市场可以开拓。
北银消费负责人表示,该公司目前已与大中电器、国美电器、王府井集团、一商集团、居然之家集团等全国大型商业企业集团就开展深度渠道合作进行了商谈,而且已经能够进驻大中电器的部分店面,现场为客户办理消费贷款业务,服务的主要目标客户为20岁以上、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居民。
严晓燕称,该行去年9-11月分两批前往日本考察。据其称,消费金融公司在日本已40多年的历史,成立初期,数量一度达到3000多家,经过40多年的发展、兼并与重组,目前为400多家。严晓燕认为,就中国目前整个经济发展水平而言,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恰逢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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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外资消费金融公司获批
记者从天津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下称天津金融办)获悉,日前,捷信消费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获得银监会批准,在天津筹建,这是中国首家外资消费金融公司。
据天津金融办工作人员介绍,捷信消费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由捷克PPF集团全资成立,注册资本3亿元。公司在经过选址、人员招聘和监管部门的审核后,会在6个月内开业。
捷克PPF集团是中东欧地区最大的金融服务集团之一,业务涉及消费金融、零售银行等领域,资产逾110亿欧元,在中欧、东欧、中亚和远东地区消费金融市场处于领先地位。从2007年开始,捷克PPF集团以信托方式在天津开展相关业务,积累了以专业机构经营消费金融业务的宝贵经验。(要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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