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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雪枫:鼓励煤企低碳发展
[发布时间:2010-03-10 09:46:39 点击率:]

 3月7日,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河南代表团继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煤业化工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陈雪枫提出了关于《合理控制我国煤炭产能,推进煤炭绿色开采》、关于《制定出台煤炭企业高碳资源低碳化利用鼓励政策》的建议案。

  2009年,河南煤业化工集团营业收入成功突破千亿大关,达1016亿元,同比增长34%;资产总额1051亿元,同比增长46%。不仅创造了河南省工业发展历史上的两个单项第一,同时也成为河南第一家“双千亿”企业。

  

  合理控制煤炭产能

  推进绿色开采

  

  陈雪枫说,近十几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了10%左右的增长速度,拉动了以煤炭为主体的能源需求快速增长。

  过快的经济增长速度一方面迫使煤炭企业超强度、超环境容量长期超能力开采,引发了煤炭资源型地区环境、安全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另一方面,我国煤炭资源赋存条件致使煤炭供给向生态环境弱化的晋陕蒙新地区集中。从2005年到2008年三年内,山西煤炭净调出量由3.56亿吨增长到5.40亿吨,增长了51.68%;内蒙古煤炭净调出量由0.80亿吨增长到2.60亿吨,增长了225%;新疆、宁夏等地的煤炭净调出量也有较大的增长幅度。

  我国煤炭赋存生产地与消费地相异,除晋陕蒙地区和新青地区,其他地区的煤炭资源开采已达最大化状态,未来煤炭资源呈现逐步枯竭状态。据有关机构研究,预计到2020年我国对煤炭的需求将达到35-40亿吨,煤炭产能增加只能在山西、陕西、内蒙古、甘肃、青海等煤炭资源丰富的地区,而这一地区正是生态环境脆弱和水资源贫乏的地区。国家经济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保障和煤炭资源型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

  环境是经济发展的空间,资源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但煤炭资源型地区不能再走以忽视和牺牲环境效益、浪费资源和破坏生态平衡为代价发展经济的老路。应控制开发总量,推行绿色开采,走资源利用率高、环境保护好、安全有保障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陈雪枫建议:

  一、以环境容量为前提,科学控制煤炭开采规模。煤炭开采受生态环境、水资源、资源赋存条件、开采技术等多方面的制约,煤炭资源型地区应根据环境容量合理开发和布局。

  二、发展先进技术,实现绿色开采,推行资源与环境协调开发。绿色开采的内涵主要表现在,改革开采技术减轻对地表的扰动和水土破坏、减少废弃物排放,如采用保水开采技术、煤与瓦斯共采技术、采矿与生态恢复一体化技术等,达到“资源与环境协调开发”的矿区可持续发展模式。对此国家应制定相应的鼓励或优惠政策。

  三、加快对煤炭资源型地区科学产能和环境承载容量的研究,建立煤炭开采地区超能力供给的国家补偿机制。从煤炭资源型地区的资源储量、环境容量、科学产能、补偿标准、责任义务等方面予以明确。

  

  鼓励煤炭企业

  高碳资源低碳化利用

  

  陈雪枫说,去年12月19日,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结束之后,“低碳”开始高频率地走进世界各地。全球都在寻求“低碳”,减少碳足迹。我国在2009年11月2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宣布,决定到2020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

  但作为煤炭消费大国,我国09年的煤炭产量达到29.6亿吨,消费量近28亿吨。由于煤炭是碳排放系数最高的高碳能源,也是最重要的化石能源,因化石能源消费造成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约占其总排放量的70%以上,其中仅煤炭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就占40%。碳排放形势在全球范围内都将带来严峻挑战。

  目前,国家在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中注入了低碳元素,如严格控制钢铁总量,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3年安排10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汽车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发展;制造业要实现高效清洁发电、关注环保;石化业要增加技改投入,采用洁净煤气化和能源梯级利用技术等等。

  陈雪枫表示,目前我国仍然是以煤炭为主、多种能源互补的能源结构,但煤炭仍占65%的比重,这种以煤为核心的能源结构在现在以及以后相当长的时期内都很难改变。煤炭的消耗将成为碳减排的最大阻力。

  陈雪枫认为,作为碳减排的骨干力量,煤炭企业的碳减排应当受到足够的重视。因此,陈雪枫建议国家根据煤炭企业的高碳能源领域的碳排放实际,对资源综合利用好、乃至无碳排放的煤炭企业制定相关产业、财税、信贷、投资等方面优惠政策,鼓励煤炭企业的低碳利用和发展。

  一是制定支持煤炭企业参与低碳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健全奖罚财税政策,强化财税政策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从事低碳技术开发的煤炭企业可享受一定的所得税减免,吸引煤炭企业积极进行低碳技术的研发;对煤炭企业用于购置环境保护型设备的投资,可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鼓励煤炭企业对先进环保设备的购置与使用,并对环保设备实行加速折旧;通过实行低碳投资退税等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资金,鼓励低碳产业投资;采取物价补贴、企业亏损补贴、财政贴息、税前还贷等财政补贴措施,支持低碳企业发展;加大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节能方面的企业债券;扩大财政创业风险投资,对风险高、具有重大意义的低碳新技术,采取风险投资的方式予以支持。

  二是制定有利于低碳技术发展的税收激励政策。对低碳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引进和使用予以税收鼓励,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促进国内外技术交流,提高我国企业技术水平,包括技术转让收入的税收减免、技术转让费的税收扣除、对引进技术的税收优惠等。

  三是在煤炭行业推广低碳经济发展试点,推出低碳经济示范企业,并推出一系列税收及融资的优惠政策,鼓励煤企低碳发展。

  四是对煤炭企业拟进行的洁净煤技术等低碳经济技术的研发进行补贴,鼓励新型煤化工低碳项目的产业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