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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权之争加剧
5日晚间国美电器公告称,国美电器已于当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诉状,起诉大股东黄光裕在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违反公司董事的受信责任及违反信托责任,并向其寻求赔偿。这是自5月11日黄光裕连投五项否决票与国美董事会的矛盾公开化后,双方彻底决裂。
黄光裕日前则通过其全资控制的公司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要求国美董事会撤销多位高管职位,其中包括董事会主席陈晓及执行董事孙一丁,提名黄光裕胞妹黄燕虹及中关村科技副董事长邹晓春出任国美电器执行董事。同时要求撤销董事会发行新股的一般授权。
6日,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通过新浪网发出声明称,公司于7月19日就派出代表与陈晓商谈重组董事会事宜,双方一直持续商谈到8月4日晚上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才向国美董事会发出了“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8月5日上午,国美董事会召开了紧急会议,当日下午才到香港高等法院起诉黄光裕。声明呼吁投资者支持大股东重组董事会的努力。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有关人士称,目前还没有经过黄光裕本人的授权,因此不能接受媒体采访。黄光裕的两个妹妹黄秀虹和黄燕虹6日均将手机关闭,记者多方联系仍未果。
“他(黄光裕)主要是想控制公司董事会,但目的并不是为了公司稳定发展。”陈晓称,黄光裕一直是国美电器第一大股东,从经济利益上来说,董事会的决策并未对其造成任何损害,但黄光裕的一些举措却是不顾国美电器死活。
2010年5月11日,在国美电器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黄光裕夫妇在12项决议中连续投了五项否决票,导致委任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三名前任董事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未能通过。而根据此前签署的协议,如果贝恩投资在国美董事会中失去董事席位,将造成公司违约并须做出赔偿,相关赔偿额高达人民币24亿元。国美电器随后紧急召开董事会,强行委任贝恩三名高管加入董事会,并首次公开指责黄光裕夫妇将国美陷于重大危机之中。
“黄光裕宁愿公司赔偿24亿元来达到他个人的目的,这让公司管理层彻底失望。”陈晓称,国美电器是黄光裕一手缔造的公司,是国美第一大股东,原先董事会成员也大都是他安排的,从经济利益上来说,现有董事会的决策并未对其造成伤害,但董事会最后一致认为黄光裕仅是为了取得对董事会的控制权和满足个人意愿,与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越走越远。
国美不少员工支持董事会
陈晓告诉记者,6日上午国美电器召开了分公司总监以上人员会议,通报了董事会的决定,会上不少员工站出来表示支持董事会。“现在国美电器是一家公众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必须维护所有股东的利益并必须担负企业的社会责任。”
针对一些媒体报道称陈晓在黄光裕事件中从总裁到出任董事会主席执掌大权,是最大的赢家,陈晓向记者表示,这种看法比较片面,董事会成员在此期间承受了非常大的压力,并带领企业走出困境,这是最大的成功,个人得失已经看得很淡。
陈晓坦言,黄光裕此次要求他本人出局,说明自己已经是黄光裕心中最大的障碍。此前陈晓对媒体曾说过过激的话,如黄光裕想“鱼死网破”,但结果只会是“鱼死网不会破”。当时说这句话是想向外界表明对黄光裕阻止贝恩成为非执行董事的担忧。“其实并不想把矛盾公开,毕竟国美是一家上市公司,还有30多万在职员工,谁都不愿成为一场闹剧或者悲剧的参演者。”
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由于国美电器在收购永乐家电后引入了陈晓作为公司总裁,在公司治理结构上更加完善,才使得国美电器没有在黄光裕被羁押及判刑后出现大的动荡,这也恰恰说明科学的制度可以避免民营企业创始人和控制人案发带来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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