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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煤矿安全培训规定》7月1日开始实施。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负有主要责任的煤矿,应当撤销其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且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再担任任何煤矿的矿长。
规定明确,煤矿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其中,用于安全培训的资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四成。
规定指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煤矿矿长除取得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外,还应当依法接受矿长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矿长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规定明确,考核发证部门应当每6个月将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和煤矿矿长资格证的发放情况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本机关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煤矿井下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规定对煤矿处以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煤矿停产整顿,直至有关作业人员培训合格为止。
规定还指出,考核发证部门发现煤矿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未依照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该煤矿依法予以关闭。(车丽)
“安全生产万里行”拉开帷幕
6月29日,2012年安全生产万里行出发仪式在云南省曲靖举行,标志着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等七部门共同组织的第14次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作为“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之一的“安全生产万里行”,是以中央媒体为主,在地方政府和地方媒体的积极配合下,对有关地域、一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状况集中进行的宣传报道活动,旨在发现正反两方面典型,在宣传先进的同时,揭露隐患问题,敲响安全警钟,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第14次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将于6月29日至7月8日在云南省曲靖、昭通和四川省宜宾等地开展采访、宣传和督导活动。 (辛雯)
四川:今年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35.9万起
记者日前在四川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截至6月15日,全省组织各类督查检查组1.1万个,参加人员6.4万人次,受检企业3.8万家,打击各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35.9万起,处罚罚款1907.7万元。
在重点打击的非法违法行为中,“无证”行为占总数比重最大。今后,“打非治违”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重点环节、突出重点区域,加强各地、各部门协作,采取全面排查、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督查等多种方式,着重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限期整治,未经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和抗拒安全执法等各类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行为。力争全省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一般隐患即查即治率达到98%以上,重大隐患挂牌限期整改率达到85%以上,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苏敏)
云南:
追加4000万元专治安全隐患
在2011年累计落实治理资金6.2亿元的基础上,2012年,云南省政府还将投入4000万元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治理资金。截至6月20日,该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下降,发生事故2501起、死亡947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5.07%、12.88%。
据介绍,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不容低估,非煤矿山数量多、规模小、投入少、基础差,公路等级低,在建项目多、隐患多。
据悉,对煤矿开展的“整顿关闭”、“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该省将每年投入5000万元配套资金,有效改善了煤矿安全基础设施。“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全省每年平均排查各类隐患22.3万余项,其中重大隐患320余项,整改率89.5%,累计落实治理资金6.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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