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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铁钢:建全国统一动产融资登记公示平台
[发布时间:2013-03-21 09:47:55 点击率:]

  近年来,金融机构大力开展金融创新,动产融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不过,动产融资(权属关系)登记部门分散以及查询手段落后、公示效果差等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动产融资业务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全国人大代表、人行天津分行行长林铁钢认为,应借鉴国际先进做法,建立统一的动产融资(权属)登记公示平台,这对有效保障动产权利、降低动产融资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具有重要意义。

  林铁钢介绍,《物权法》施行后,包括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在内的动产可以用来担保融资,在法律层面破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障碍。动产融资业务的发展也有利于丰富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品种、拓展客户范围、提高竞争能力、增加经营效益,有效契合了金融机构的转型需求。

  然而,动产融资也面临不少制约。金融机构开展动产融资业务存在很多顾虑和担忧,其中,动产权属状况无法有效识别,登记过于分散以及查询手段落后、公示效果差是金融机构反映最突出、影响动产融资业务发展的最主要原因。

  为此,在本次全国人大会议上,林铁钢提出了《关于建立动产融资(权属)统一登记公示平台的建议》,他在建议中提到,建立一套全国统一的动产融资登记公示平台,将与各类动产融资有关的权属登记置于同一平台,由同一个专业机构专门负责开发、维护、管理,提供基于登记的各项服务,登记用户在经过身份审查后,可以通过电子方式登陆平台进行有关的登记和查询操作。林铁钢认为,建立动产融资(权属)统一登记公示平台,有利于促进以设备、存货、应收账款和无形资产等各类动产支持的担保、转让、租赁、信托等各种融资业务的活跃,促进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

  林铁钢建议,尽快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的基础上,搭建全国统一的动产融资登记公示平台,使动产担保物权信息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间顺畅流通。一方面为权利人公示其动产物权提供平台,另一方面为利害关系人尤其是金融机构查询动产担保物权属状况提供渠道,规避动产融资风险,一旦发生担保权益冲突,登记时间可以成为判断权利发生先后的标准。

  林铁钢还建议,应对我国目前分散的动产融资(权属)登记制度进行改革,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动产融资(权属)登记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建立统一高效的动产融资(权属)登记制度,以公示同一动产上的权属状况,对动产担保权益予以合法保护。林铁钢认为,统一的动产融资登记公示平台是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而动产融资登记公示制度则是解决系统登记公示效力的核心环节。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应立法规定现有动产融资登记部门将动产的权属状况依托统一的平台进行登记与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