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特别关注
媒体关注
售后服务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9月25日15:45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重庆市大足区龙滩子街道L17-1/01地块。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使用权面积约2.8100万平方米,商住出让地,未开发,容积率≤2.0,国有土地使用证号:210房地证2012字第30918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规地函[2012]双桥字第0018号。
拍卖保留价4355.5万元,竞买保证金218万元。
该标的临车城大道路,东临道路、南临车城大道,西临空地、北临空地,距经开区商业服务中心区域约1公里。区域内垃圾站、公园、学校等公共设施配套也较齐全。标的所在区域通讯、水、电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区域内已实现通路、通水、通电、通讯,供水保证度和供电保证度达到90%以上,区域内实现了电话直拨和无线通讯,区域基础设施完备。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人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3年9月23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并于2013年9月24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确定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2、标的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3、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欠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5、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上一主题:重庆市江北区金色花苑
下一主题:责任·信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