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售后服务网

在法制的蓝天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5-07-06 09:54:27 点击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基础上,凝聚全党智慧,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基本原则、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决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做出了部署。通过学习《决定》和王歧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自已有以下体会。

  

  一、学习贯彻《决定》精神,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坚定四个信念

  

  一是依法治国,要坚定依法执政、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的信念。《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实现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宪法确立党的执政地位,赋予党治国理政的责任和使命。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以执政党纲领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党要把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引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受到党章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这些论述的核心是,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党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了国家意志;依法治国是党的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法党规是执政党以纲领来保证法律的实施。可以看出,依法执政,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党的建设的要求,是我们必须坚定的信念。

  二是依法治国,要坚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信念。《决定》指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决不手软。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依据和强制性规范。惩处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是执政党及其各级组织的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既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

  三是依法治国,要坚定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统一,强化对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的信念。《决定》指出,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中华传统文化中蕴含着深厚的治国理政、管权治吏思想,有丰富的礼法相依、崇德重礼、正心修身的历史智慧。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统一,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强化对党员干部、全体党员思想道德教育,提高道德修养,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是依法治国,要坚定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根据宪法治国理政的信念。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严格遵行。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二、学习贯彻《决定》精神,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加强五项工作

  

  一是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王岐山同志强调,“党纪”与“国法”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混同。党纪严于国法。党是政治组织,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底线。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纪律、模范遵守法律。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抓全党的纪律,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当前进行的惩防体系建设,是完善党内法规,落实党内法规的具体措施。企业的纪检监察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结合实际,健全规章制度,细化分解要求,形成覆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个环节的监督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二是保持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建设反“四风”长效机制。王歧山同志说,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病源还在、病根未除,仍停留在“不敢”层面,“不能”、“不想”的问题还远没有解决,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党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这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一旦出现反弹,后果不堪设想。我们要始终保持冷静清醒,坚定信心和决心。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四风”看起来是形式上的问题,根子却是世界观的问题。党中央紧紧抓住反“四风”不放,体现了对党风问题的清醒判断和睿智决策。企业的反“四风”也一样不能松懈,不然就会前功尽弃,人心尽失。在反“四风”中,纪检监察组织一定的履行职责,敢于揭丑,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成果,取信于职工群众。

  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党中央从战略高度,确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在企业中,党委要担负起领导、协调、实施、示范、管理、用人、教育、预防、惩处、考核的主体责任。纪委要履行“两个责任”、落实“两个为主”、深化“三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惩防体系、开展同级领导班子成员、查办案件、干部遵纪守法、效能监察、纪检队伍建设的监督职责。责任关键在落实,监督关键在到位。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密切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从点滴做起、积小成为大成。只有避免纸上谈兵,敢于碰硬,有“横下一条心”的决心和勇气,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才能取得实效。

  四是加强巡视工作。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撑和重要手段,巡视也是重要的监督方式。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重新明确巡视工作的定位、提出巡视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从近年的实践看,巡视发挥了震慑、遏制和治本的重大作用。各级党的组织特别是纪检监督组织要落实巡视制度,形成从上至下的巡视工作体系与机制,实现巡视全覆盖,从而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化。

  五是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打铁还需自身硬。中纪委要求,要用铁的纪律建设全党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深化“三转”,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转职能,就是要抓主业,把精力用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上;转方式 ,就是要建机制,要在查办案件、干部选拔、作风建设、责任追究等方面,深化组织和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党内监督;转作用,就是要强自身。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加强了巡视工作,为深化“三转”集中体现。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似风扫阴霾,为我们呈现了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万里蓝天。作为执政党的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共产党人,应在法治的蓝天下,模范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崇尚优秀文化,修炼高贵品格,为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