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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禹州健全“四项制度” 确保隐患治理不走过场
[发布时间:2008-11-20 00:00:00 点击率:]

  今年以来,河南禹州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力地推动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

  一是联席会议制度。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禹州市坚持半月召开一次安全隐患排查联席会议,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安监、煤炭、国土、交警、交通、消防、建筑、水利、旅游等17个相关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总结前半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研究部署下半月工作。1至10月份,共召开联席会议20次,编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简报20期。

  二是隐患台账制度。禹州市要求安委会成员单位建立隐患台账,并安排专人负责,每月底将本辖区内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市安委会办公室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再将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造册,对全市隐患排查情况实行动态管理。1至10月份,全市各行业共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7391家次,查出安全隐患4184处,现场整改4096处,限期整改88处。

  三是挂牌督办制度。禹州市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管理,做到“三明确”、“三不放过”:即整改单位明确、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时限明确;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没有整改报告不放过。今年1至10月份,共对两家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落实到位。此外,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窝点3个。

  四是对安全高风险煤矿重点管理制度。煤矿安全工作是禹州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禹州市高度重视煤矿安全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高风险煤矿和违法违规煤矿,由涉煤部门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组成评定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重点管理煤矿。截至目前,共确定重点管理煤矿24矿次。对确定为重点管理的煤矿,采取增派驻矿员、全天跟班下井、在新闻媒体公示等方式,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确保重点管理煤矿安全稳定。

  (何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