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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法”比“重罚”好
[发布时间:2009-01-08 00:00:00 点击率:]

  郑祖易 邹开强   

  最近,在重庆能源集团松藻煤电公司“三基”工作会上,该公司总经理李文树强调:公司要调整企业管理策略,变严管重罚为严管重法。笔者仔细思考,悟出了重法比重罚好的道理。

  重法,就是遵循事物客观规律,重视解决问题的方法。说白了就是注重处理问题的办法。任何棘手的问题都有一套解决方法,关键是用正确的思路和科学的实践来解决问题。只要运用好科学发展观,尊重客观规律和工作实践,勇于探索创新,就会找到解决问题的金钥匙。石壕矿在建设安全本质型矿井和安全本质型员工中,注重规范员工操作,控制生产流程,监督现场安全质量,出台了“班组工点控制法、区队流程控制法、机关跟踪管理控制法”等三大法,形成了安全预知、员工操作、监督检查的安全闭合控制体系,这样就抓住了解决安全工作问题的要害。从去年初实施三大法以来,该矿安全效果明显,扭转了安全被动局面。

  重法,就是高度重视企业规章制度,解决企业各项工作都要做到依法行事。现代化企业,最好的管理方法就是执行制度管理,制度管理具有稳定性和公正性及长期性,企业只要建立了员工认同的正确的规章制度,企业就会因制度管理而兴,不与企业负责人的变更而影响企业经营。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完善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执行力,就是企业管理当务之急,当前之大事。近日,石壕矿成立了2009年目标管理体系制订小组,修订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旨在依法治企,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

  重罚,是企业管理手段之一,具有负激励效应。重罚能直接触动被处罚者的思想灵魂。当被处罚者因重大过失或违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依规章制度重罚,无可厚非。但从人文管理角度和被处罚者的接受程度上讲,值得商榷。目前,企业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造成企业员工有对立情绪,干群关系紧张,企业管理者不得不深刻反思,要建设安全、高效、和谐、文明的新松藻,应该多一份人文关怀和理性管理,使其凝心聚力,合拍共舞,共创美好而幸福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