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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孜煤电公司刚柔并济反“三违”
[发布时间:2009-01-15 00:00:00 点击率:]

  “看公司一号文了吗?今年可有新规矩了,‘三违’不仅仅是重罚了,还有奖的呢?”“真的,那俺得认真学习一下,争取拿奖励。”元月6日下午,安徽淮北矿业集团海孜煤电公司采掘楼前,两名刚上井的职工边走边讨论着。

  着眼于进一步巩固提高公司干部职工的反“三违”意识,从源头上控制人为因素诱发的各类安全事故,新年伊始,该公司出台了一部全新的《三违管理办法》,对安监处、业务保安部门、基层各单位、协按七条线,以及各级管技人员在反“三违”工作的职责、义务进行了重新定位,明确了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在反“三违”工作中该承担怎样的角色、如何去开展参与反“三违”,构建起了人人参与的反“三违”工作格局。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大“三违”处罚力度,明确规定职工发生“三违”的将受到从罚款并处取消季度安全奖、进“三违”学习班学习,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对于管技干部,发生 “三违”,将处以罚款并处取消季度安全奖、进“三违”学习班学习一周,直至诫勉谈话的处罚。为便于职工规范自己的行为,公司还专门对“三违”行为进行分类,将“三违”与不规范行为予以区分,并对严重“三违”逐条详加解释和说明。

  结合反“三违”工作的开展,通过分析职工心态,该公司在保持反“三违”工作高压态势的同时,积极将人性化渗透到管理中,推行“三违”罚金返还制度,对于发生一般“三违”的职工在实施罚款500元后,半年内不再发生“三违”行为的返还150元,一年内不再发生“三违”行为的再返还350元。为鼓励职工主动拒绝“三违”,公司还推出了奖励制度,凡年度内不发生“三违”的职工一律一次性奖励200元。奖罚之间的鲜明对比,使干部职工对“三违”的抗拒心理得到了显著增强。

  (邵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