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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协规范进口铁矿石贸易行为
[发布时间:2009-02-23 00:00:00 点击率:]

  新华社电(记者 陈玉明)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19日举行2009年理事(扩大)会议,会议原则通过了《规范进口铁矿石贸易行为公约》,以促进进口铁矿石贸易秩序健康发展。

  《公约》规定了若干自律条款,要求各钢铁企业按照国际商贸规则开展进口铁矿石贸易工作,促进进口铁矿石贸易健康发展体系建设,反对使用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公约》要求统一进口铁矿石年度价格。授权一个进口铁矿石量多、对外谈判经验丰富的钢铁企业组成一个谈判组,代表中国钢铁企业对国际主流铁矿石供应商进行年度国际铁矿石价格谈判,所谈定的价格即为年度国际铁矿石公开价格。购矿企业在此价格下签订进矿合同,未经授权不许多头谈价格。

  《公约》要求坚持长期协议方式定量、定价(离岸价)。进口铁矿石商务合同起止时间定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当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时,可视具体情况,由钢铁企业谈判代表与国际主流铁矿石供应商商定按一定市场规则、一定时间周期对价格进行调整。进口量和价格同时确定。

  《公约》规定,各钢铁企业进口铁矿石不得超过其自用生产量。对没有进口矿资质或进口量较小的中小型钢铁企业采取委托代理方式进行铁矿石进口。代理费收取标准按国际进口铁矿石商贸规则并结合实际情况由代理方和被代理方进行商定。 

  《公约》规定,严格禁止进口铁矿石流向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和《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企业。

  《公约》规定,根据各企业进口铁矿石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并按一定时间周期(一年或二年)核定进口铁矿石资质,提高进口铁矿石资质准入门槛,规范进口铁矿石贸易秩序。

  《公约》还规定了执行与监督办法。《公约》称,对违反本公约,造成不良影响,经查证属实的企业,可视其违反情况采取批评警示、行业通报、记入企业不良诚信信息库等处罚措施,直至取消其会员资格。 

  近年来,我国铁矿石进口贸易秩序比较混乱,国内钢企在对外谈判时不能团结一致,致使铁矿石价格一路走高。我国2008年度进口铁矿石长期协议价(离岸价)澳大利亚粉矿上涨79.88%,块矿上涨96.5%;巴西南部粉矿上涨65%,北部粉矿上涨71%,由此推动了中国和全球钢材价格暴涨,并且埋下了钢材价格暴跌的危机。

  钢铁界有关人士表示,这次会议通过的公约,是我国钢铁行业应对严峻形势挑战、维护行业共同利益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对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实现钢铁产业结构升级、由大向强转变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