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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火腿新国标12月起实施
[发布时间:2008-12-01 00:00:00 点击率:]

  记者日前从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2008年发布的金华火腿新的国家标准《地理标志 金华火腿》(GB/T/9088 2008)将取代(GB19088 2003)国家标准,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地理标志 金华火腿》国家标准,与原国家标准相比有10个方面的变化,如规定了金华火腿在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要求,调整增加了出厂检验项目,除外观等感观要求外,增加对过氧化值、三甲胺氮、亚硝酸盐等8个项目的检验。浙江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认为,新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金华火腿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金华火腿的特色和传统工艺,保护民族产品无形资产的价值,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产生。(屈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