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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商业质量品牌示范单位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2-13 12:09:12 点击率:]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8号、44号、66号文件精神,大力推动质量品牌建设,宣传一批重视质量,产品可靠的典型示范单位和优秀品牌,增进公众对中国制造、中国品牌的信心,推动经营者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意识。中国商业联合会决定开展全国商业质量品牌示范单位评选活动。
一、组织机构
国家质监总局等42个单位(详见国质检质联[2016]437号)
主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商联科技质量部
协办单位:中商联零售供货商专业委员会
中商联品牌发展工作委员会
中国商业联合会牵头成立全国商业质量品牌示范单位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由社团组织、新闻单位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非常设机构,负责全国商业质量品牌示范单位活动的开展,审定全国商业质量品牌示范单位活动的规划、实施方案,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办公室(秘书处和办公室设在中国商业联合会科技质量部)。
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国商业质量品牌示范单位活动的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相关制度;组织专家进行培训和考核,颁发专家证书;组织建立专业评审组,任命评审组长,负责数据的采集、统计、建档和专家的管理,负责对全国商业质量品牌示范单位企业公告和表彰的组织工作。
二、全国商业质量品牌示范单位活动的依据
全国商业质量品牌示范单位活动以国家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商业企业品牌评价与企业文化建设指南》(GB/T27925)、《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为依据,编制《全国商业质量品牌示范单位评分表》,作为全国商业质量品牌示范单位活动的指导性技术文件。
三、全国商业质量品牌示范单位的条件
全国商业质量品牌示范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制定质量品牌战略,有明确的质量品牌意识,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2.企业诚信经营,履行服务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企业在地区、行业内具有影响力,在经营管理方面引进和实施了新技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4.企业已经建立实施了质量、服务、品牌等系列管理体系,并且有效运行。
5.企业聘用、配置、培训、薪酬等人力管理机制高效, 建立了能够有效提高顾客满意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6.企业建立独特有效的国际化质量品牌拓展体系,并且卓有成效。参与创造地区质量品牌建设,共同提升区域质量信用声誉。
7.企业在地市级以上单位多次荣获质量、服务、品牌荣誉和奖励。
8.企业获得国家第三方权威认证: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品牌星级或相关荣誉、企业售后服务星级或相关荣誉。
9.申报范围为在开展全国“质量月”中,商业生产、销售、服务行业中优秀质量品牌和单位。
四、申报、推荐程序
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推荐登记表,并按要求附上材料。
各地商(协)会及相关单位根据全国商业质量品牌示范单位活动情况,推荐本地区的企业。
各地商(协)会对企业上报材料认真审核后,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按要求将推荐名单及必备的材料上报办公室,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的材料质量负审核责任。
由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推荐通过“国家标准品牌评价体系认证”的企业参加评选。
办公室对上报的企业材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由专家委员会审定。
五、示范单位评定发布
对评定后合格的全国商业质量品牌示范单位,由中国商业联合会颁发证书和牌匾,发布公告,并在媒体上大力宣传。
召开中国商业质量大会,表彰推广质量示范品牌和先进管理经验,解读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构建质量兴企社会氛围,推进品牌强国建设,形成和谐有序的商业环境,为祖国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六、示范单位管理
示范单位应从本企业实际出发,制定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新目标,不断应用质量兴企的新理论、新方法,创造出具有本企业特色的质量管理经验。
示范单位有义务宣传、交流质量、服务、品牌管理的成功经验,带动我国广大服务业企业整体水平提升。
示范单位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一个月内书面报告办公室:
1.发生重大质量、设备、伤亡、火灾和爆炸事故;
2.国家、行业、地区监督抽查产品或服务质量不合格;
3.用户对产品及服务质量问题反映强烈;
4.发生顾客、员工、供应商、股东、社会等相关方的重大投诉。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明显下降,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办公室根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根据严重程度分别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示范单位资格并予以公布。对有意延误报告或隐瞒不报,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
七、分值评定与荣誉
1.按附件2,表1表2表3评定;
2.自行申报;组委会初审;专家评定得分;
3.总分值为2000分,总分达到1600分(含)以上的,评定为“全国商业质量品牌示范单位”;
4.总分达到1400分(含)以上的,评定为“全国商业质量品牌优秀单位”;
5.有重大投诉、被媒体曝光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一律取消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