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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药膳制作师能力水平 评价证书项目的函
[发布时间:2023-09-15 01:57:16 点击率:]

关于开展药膳制作师能力水平
评价证书项目的函
 
各有关单位:
      民以食为天,健康的饮食,科学配方的药膳是强身健体,增强人类免疫力的重要方式方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多次发文提倡健康饮食。2018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提倡健康饮食”。
      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中国的系列指示,进一步完善商贸服务业技能评价规范,为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评价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形成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及社会国民健康专业服务领域市场竞争新优势,为满足人民身体健康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商贸服务领域餐饮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推动药膳烹饪行业发展,我会决定开展药膳制作师能力水平评价证书项目。
     药膳制作师能力水平评价考试工作由中国商业联合会统一管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组织实施。五洲创意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北京明坤若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开展具体培训工作。
  一、项目级别及主要面向群体
      药膳制作师考评项目设初、中、高三个等级。主要面向从事药膳、烹调、营养、保健等餐饮和相关领域从业人员及管理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初级报考条件
  1、累计从事本岗位或相关职业(中式面点、中餐烹饪等)工作2年以上。
  2、本岗位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2年。
  3、具有中医药、中式烹调等相关学历或培训背景。
(二)中级报考条件
  1、取得本岗位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证书)后,累计从事本岗位或相关专业 4年(含)以上。
  2、已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累积从事本岗位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4、连续从事月子餐制作7年(含)以上(针对报名月子餐药膳制作师)。
  5、连续从事团餐制作7年(含)以上(针对报名团餐药膳制作师)。
(三)高级报考条件
  1、取得本岗位或相关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证书)后,累计从事本岗位或相关专业10年(含)以上;
  2、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岗位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岗位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连续从事月子餐制作10年(含)以上(针对报名月子餐药膳制作师)。
  4、连续从事团餐制作10年(含)以上(针对报名团餐药膳制作师)。
  三、证书
  符合申报条件、参加培训达到规定学时并考试合格者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颁发相应的水平评价证书。
  四、联系方式
  五洲创意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联系人:  于知音
  电  话:  010-66094341 66094340
  邮  箱: shfwts@163.com
  北京明坤若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宝珍
  电  话: 13811520904
  邮  箱: 94014885@qq.com
  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任筱芳、张慈欣
  电  话:010-65284301、65280164
 
 
 
 
 
 
中国商业联合会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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