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d luck

中国红木产业专业人才评选标准

各有关部门、合作单位:
  红木产业在上千年的发展长河中,凝聚着璀璨的民族智慧与技艺文明。一代又一代的能工巧匠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以亲情为纽带,通过父传子,子传孙的方式,使中国红木家具文化代代相传。无数民间红木大师、艺人、工匠默默无闻,他们以秉承、传承为己任,创作了绚丽多姿的无尽瑰宝,精妙绝伦的创作辈出不穷,创造出了明清家具的艺术高峰,在人类文明与全世界面前展现出了中华民族高超的技艺文明与家具哲学,他们是中华民族文化的脊梁,是红木文化艺术得以发扬光大的基石。

  为传承红木产业技艺,弘扬红木产业精神,推动红木产业发展。为发现、发掘、树立和推广红木产业先锋人物,推荐评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从事红木创作、设计、理论研究和红木管理的专门人才;特制订以下评选标准:

  一、参评范畴:

  ①按行业划分:古建装饰(装修装璜)家具、雕刻、木艺、木制品;

  ②按专业划分:设计、木工、雕刻、面饰(打磨、漆艺、腊艺)、配饰、修复、品鉴、木材处理、销售、管理;

  ③上述范畴内未能包括进去,但确与红木产业相关,仍可向评委申报;

  二、申报材料

  凡报名参评者应向评委会提交参评者业绩、贡献的报告和相关证明资料;

  ①突出业绩及贡献的申报资料(简称报告)为评选的主要材料;

  ②相关证明资料,它是对“报告”的补充,用以证实申请人的影响力及特长技能。该资料包括以下几方面:

  1)媒体对申请人事迹、作品、业绩、贡献的客观真实的报道、介绍及推荐(特别是与申请人行业特证或技能相关的权威媒体);

  2)荣誉、获奖证书等必须是具有颁发资质的颁发方为有效,国家级权威行业机构颁发的荣誉及证书将增加权重;

  3)“证明书”及相关证明资料可以与报名申请表一并提交,也可各自单个提交;

  4)申报者所提交的所有资料请自留底稿,资料不予退还;

  三、参评条件

  申报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1.申报中国红木文化传承人的条件:

  ①同姓同宗,连续3代人以上(含3代)从事木艺行业,并且申报人必须从事红木行业20年(含)以上,现在仍在红木行业工作;

  ②行业内公认的强影响力和推动力。在地方区域同行业中税收连续3年名列前茅;

  ③有经典作品,有独特创新,独特的特长和技能,在专业展览评比或专业竞赛中获大奖(国际、国家、省级特等奖、金奖、银奖、精品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④浙江省红木产业协会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限本次);

  ⑤独创或主持设计制作的作品在国家级重要场馆陈设或被国家级、省级博物馆、珍宝馆、美术馆收藏,或在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重大活动中设计中标;

  2.申请中国红木艺术大师的条件

  ①同上1条件中的④;

  ②申请人必须从事红木产业15年(含)以上,现仍在红木行业工作;

  ③有省、部级三等,市(厅)级一等以上本行业获奖作品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并在学术界和本行业中有一定影响的;

  ④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2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并收入论文集,或在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2篇以上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被同行业专家认为具有国内较高水平,并对家具艺术的发展有指导意义,或公开出版过本专业的专著和合编本专业书籍的主编、副主编或主要撰稿人;

  3.中国红木经营管理大师的条件

  ①申请人45岁(含)以上,必须从事红木产业15年(含)以上,现在仍在红木产业工作;

  ②具有丰富的科学研究,创作设计,生产和技术管理的经验,主持过本行业大设计或重点工程实施;

  ③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主持、参加过编写本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和管理办法,并被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及付诸实施;

  ④能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对本行业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具有相应销路,年创汇在200万美元以上或内销3000万人民币以上;

  ⑤同上1.条件中的②、④条件;

  四、评选委员会组成

  成立评选委员会,下设专业评审组和专家评审组,邀请古建、装修、家具、雕刻、木艺、木材、木作、经营管理等方面著名的专家学者及行业名人组成(专家本人不参与评选)。

  五、评审流程

  评选工作由中国专业人才库管理中心、全国专业人才考评专家委员会主持,浙江省红木产业协会协办,由初审、公示、评定、审定几个程序组成(限本次)。

  1.专业评审组初审;

  2.通过初审者由浙江省红木产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

  3.专家组对参评者进行答辩和实操考核评审;

  4.中国专业人才库管理中心、全国专业人才考评专家委员会与浙江省红木产业协会最终审定。

  六、资质称号授予

  由中国专业人才库管理中心、全国专业人才考评专家委员会授予并颁发中国红木文化传承人、中国红木艺术大师、中国红木经营管理(高级)大师资质证书。

  七、每年8月31日前对已评上的高级人才(含大师级)进行年度复审。

中国专业人才库管理中心(公章)


全国专业人才考评专家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