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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中国足球的悲剧在白酒行业重演
[发布时间:2013-06-29 17:00:12 点击率:]

  若不健忘,当能忆起10多年前的情形。“假球”和“假哨”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成为球迷们的“块垒”与“纠结”,成为媒体追踪的“热点”和“焦点”。不知当时的中国足协是由于“居庙堂之高”难以体察民情;还是因为“浑身是胆雄赳赳”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抑或是讳疾忌医;总之,不管是什么原因,结局是必然的——全国人民都看到了中国足球那场空前的危机和灾难。南勇们进去了,事小;毁了足球事业,毁了起步不久的足球职业联赛,凉了球迷们的心,事大。

  中国足球的悲剧可以从多角度、多方位、多层面、多层次解读,但在此,笔者只从一个侧面去解读,即面对“假球”和“假哨”,中国足协“防民之口”,讳疾忌医,致使问题日积月累,最终引发灾难。

  中国白酒行业和中国足球有一点极其相似,即“假”。今年4月,央视《聚焦访谈》曝光:市面上酒瓶标签配料清单里标明粮食酿造的白酒是否都是粮食酿造?调查结果:不少用食用酒精加水勾兑的白酒穿上了粮食酒的“马甲”。更令人费解的是许多企业居然能够把这件“马甲”一直穿在身上;酒精加水勾兑白酒用而不标居然成为行业潜规则而畅通无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10344-2005代替GB10344-1989)规定:饮料酒“在酿酒或加工过程中,加入的水和食用酒精应在配料清单中标示”,甚至规定“各种原料、配料应按生产过程中加入量从多到少顺序列出,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详见“《通则》5.1强制标示内容”)

  2012年11月初,在成都举行的中国酒精工业2012年年会上,面对媒体对白酒添加食用酒精的关注,中国酒业协会秘书长王琦表示:食用酒精一般为粮食发酵而来,在白酒3种生产方法中有2种是允许添加的,只是白酒企业害怕消费者将食用酒精等同于工业酒精而产生误解,因此不愿向消费者说明。

  “不愿向消费者说明”就可以不说明,那还要《通则》干什么!

  当下,中国白酒行业进入了新一轮调整期,走到了“纳谏”、反思、整顿的关口,中国白酒行业千万要吸取中国足球的教训,谨防“防民之口胜于防川”和“扁鹊望桓公而还走”的悲剧重演!

  用食用酒精加水勾兑白酒,在工艺上虽然是可以的,但用而不标就不行了,因为这是在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业协会和所属专业委员会里的人们应该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如果你们消费这样的酒会有何感受(当然,你们也不会喝这种酒)?

  消除白酒乱象需要国家更严谨的立法,需要企业自律,需要行业订标,如年份酒等等,更需要监管者们尽责。消费者不能奢望人人都能去“为人民服务”,但消费者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行业管理者们和食品安全监管者们履责!因为是纳税人供养着你们,须知,消费者即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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