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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涝保收” 央企高管薪酬凸显四大顽疾
[发布时间:2014-09-11 10:10:04 点击率:]

   国资、国企改革的又一靴子——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落地在即。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严控中央企业高管偏高、过高收入和不合理业务支出。此次改革都针对哪些顽疾?改革会聚焦哪些方面?

  

  顽疾一:高管薪酬“自己说了算”

  

  一份对83家央企董事长薪酬的统计表单显示,年薪过百万的有19位,年薪超过平均值的董事长有25位,平均年薪为84万余元。而一向以高收入著称的银行高管薪酬,更是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根据上市银行年报的补充公告,建行董事长王洪章2013年税前年薪为214万元;工行董事长姜建清去年最终薪酬核定为税前199.56万元,2013年5月底才出任中国银行董事长的田国立8个月的薪酬则为税前135.82万元。

  “目前,副部级公务员的年平均薪酬水平大致是10多万元,而部分央企负责人的年薪酬水平达到100多万元。后者是前者的10多倍。两者收入差距偏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刘学民说。

  有评论指出,国企取得的利润应该全民分享,而不能坐拥垄断优势,自己上演“排排坐、分果果”的戏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近日对改革方案作出解读:这一改革的适用范围确定为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负责人,包括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方案的一大亮点,在于坚持“一个标准”:不同企业任职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原则上确定相同的基本年薪。“就像省级官员,不管在上海、青海还是西藏,基本工资是一样的。”中国人事科学院院长吴江表示。

  在央企负责人薪酬结构改革中,新设任期激励收入是另一大亮点。这次改革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调整为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在薪酬水平的制定上,基本年薪将根据上年度中央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确定;绩效年薪与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的不同等次,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

  “与现行政策相比,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会比较大。”邱小平表态。

  

  顽疾二:“穷庙富方丈”

  

  旱涝保收、高管高薪似乎已成“定律”,翻阅近几年上市央企年报和机构调查不难发现,即便出现大幅亏损,高管年薪依然“高高在上”。

  年报显示,招商轮船巨亏21.84亿元,多位高管年薪仍过百万;酒鬼酒卷入存款被盗、公务消费限令亏损3000余万元,董事长年薪仍为91.24万元;发生“丢钱”事件的*ST大荒总经理薪酬上年激增2627.50%,公司净利润却持续多年下滑连连报亏……

  巨额国有资产亏损与“不食人间烟火”的高管薪酬屡屡同时出现,刺痛人们眼球。人们不禁质疑,国企高管的薪酬究竟是怎样制定的,在多大程度上有其合理的一面?

  “从产权理论上看,所有权、经营权、分配权应该一致,但目前是分离的。国企是全民财产,管理层由国家任命。”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说,“高与不高不是问题,关键是该不该拿这么多。”

  海通证券分析师荀玉根也认为,权责不对等,没有业绩而给予高薪确实不合理。具体来讲,国企不合理的薪酬存在于两个方面,其一,垄断行业或企业,利用国企的特殊背景获取了垄断利润,虽然业绩不错,但高管并未为之付出相应的努力,不应获得高薪酬;其二,处于竞争性行业的公司,业绩并不理想,即使行业的平均薪酬高,这家国企的高管也不应比照行业水平获取高薪。

  “如果出现较为明确的国企改革高管任免权力下放董事会的规定,明确竞争性行业的高管考核以业绩和经营为唯一目标导向,将对国企改革形成重大利好。”荀玉根认为,“同样,在股权激励方面,如若能在激励标准上有更为明确的指导意见,放开激励力度限制,也会对市场形成正面影响。”

  

  顽疾三:薪酬“两极分化”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行业央企薪酬两极分化严重。根据益盟操盘手统计的上市公司公开数据统计出近几年上市央企董事长、总裁、总经理薪酬数据显示,不同行业央企高管薪酬存在天壤之别。

  根据上市公司资料显示,目前央企高管中还有近20个人拿着不足10万元年薪,例如乐凯胶片总经理郑文耀,其2013年的薪酬为80670元。东阿阿胶董事长李福祚2012年和2013年的薪酬分别为51500元和60000元,加上其2013年在华润三九和华润双鹤领到的薪酬,仍低于年平均60万元左右央企高管薪酬标准。除此之外,高管和基层员工的收入差距也令人咋舌。以中行信贷风险总监一职为例,2013年平均日赚1.57万元,加上绩效部分则日进2.3万元。在长三角地区,部分银行的派遣制“编外”柜员年收入仅5万至6万元,“高管干一天,柜员干仨月”,高管薪酬超过基层员工约百倍。

  有评论指出,高管拿着上百万元的年薪,相应员工却只有少之又少的5万元,这样的收入差距无疑会令员工不满,也会让员工工作情绪怠慢,影响公司的繁荣发展。特别是出现企业经营不当导致亏损时员工降薪,而高管加薪的不公平的现象时,更加令人愤懑。

  “公众对于央企高管薪酬的质疑主要在于,高管有很多不需要在公告中披露的隐性收入。”一位业内专家说。 例如,审计署6月份发布的审计结果显示,中投公司在2011年至2013年5月间,在已为员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又为职工个人实名购买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并代缴个人所得税共计3689.73万元。

  在专家看来,当前急需堵住的除了“内部漏洞”,还有银行等金融机构薪酬形成机制不透明这一外部漏洞。

  

  顽疾四:高管“官商无缝转迁”

  

  央企高管身兼数职现象普遍,比如集团的高管在二、三级企业以及该央企投资参股的其它企业任职,有的每年从兼职企业领取大量分红。拿保利地产来说,该公司董事长宋广菊还兼任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彭碧宏现任中国保利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兼任保利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保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刘平兼任北京保利董事长,包头保利董事长,河北保利董事长;副总经理陈冬桔兼任上海保利董事长,浙江保利董事长。

  “以金融业为例,国企在业内来说薪酬不算最高。但问题在于,一部分地方国资银行、券商高管是官员任命调任来的,还频频转任回官员‘官商通吃’。”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说。

  学界对“又是高官,又是高管”的双轨模式争议颇多。“百姓不满意的主要是国企高管既有官员身份,又要求像外资企业那样拿天价薪酬。换言之,百姓并非仇富,而是仇不公。”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说,“要设定国企高管的薪酬标准,就必须坚持对企业和高管进行分类。”

  目前来看, 改革努力的方向对准了央企薪酬制度中的四大顽疾。但问题在于,如何确定一个合理的薪资恐怕也是难题。业内人士分析,随着银行薪酬制度改革,其内部有可能出现“一家企业,两种薪酬制度”的局面:一二把手参照行政体制发放薪酬,而市场化的岗位则遵循市场化薪酬体制,可能获得比负责人高出许多倍的薪资。

  “混合薪酬体制可能会在国有银行内部延续相当长的时间。时间长短取决于改革的进程,以及市场发育的程度。”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