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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百纳”商标终被张裕收回囊中
[发布时间:2008-06-30 00:00:00 点击率:]

 从2002年始持续6年之久,被冠以中国葡萄酒业知识产权第一案的“解百纳”之争终有结果。张裕公司拥有了“解百纳”的使用权。

  6月22日,记者从张裕公司获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论证与严谨评审之后,裁定“解百纳”不属于行业共用的葡萄品种或产品通用名称,而是归张裕公司所有的葡萄酒商标。据张裕公司相关负责人说,裁定书已经下达。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近日明确表示,“解百纳”为行业公共资源,将依法起诉商标评审委员会。

  按照规定,如果当事人不服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商标评审委员会。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有关人士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书,公司管理层已经从其他渠道获知了此消息,如果最终“解百纳”商标判归张裕公司,“事态将非常严重”,公司肯定会依法采取一些措施。该人士表示,“起诉”是公司明确的态度。生产长城葡萄酒的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也表示,公司已经收到裁定书,已经明确了起诉打算。

  争议焦点:是品种还是商标?

  而此次争执的焦点在于:“解百纳”是一个葡萄酒商标,还是一个葡萄品种?

  2001年5月8日,张裕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申请“解百纳”商标注册,2002年4月商标局下发了注册证书。但此举遭到长城、王朝、威龙等葡萄酒业巨头反对。2002年7月10日,国家商标局认定“解百纳”是红葡萄酒的原料品种的名称,并对该注册商标予以撤销。对此,张裕公司不服,此案由此进入了漫长的行政复审,从而引发了持续6年之久的解百纳知识产权案。

  对国家商标局认定“解百纳”是红葡萄酒原料品种的名称这一问题,张裕公司负责人斩钉截铁地表示,“解百纳”是张裕公司早在上世纪30年代就创立的葡萄酒品牌,“它是品牌而非一个品种,在我国从没有一个葡萄酒品种称为‘解百纳’,也没有一个或几个酿造葡萄酒的葡萄品种系列称为‘解百纳’。”

  张裕公司有关负责人对记者介绍说,“解百纳”这3个字最早出现在1931年,当时张裕以蛇龙珠葡萄为主要酿酒原料,酿造出一种全新口味的干红葡萄酒,由当时公司总经理徐望之组织文人墨客,将之命名为“解百纳”。

  众多葡萄酒企表示不满

  而以长城、王朝、威龙为首的葡萄酒企业则公开反对张裕所持的这些观点。在洋洋洒洒的提交给国家工商总局的意见书中,这些企业认为:“解百纳”既是国际上也是我国酿制红葡萄酒的主要原料的名称,同时也是葡萄品种系列的统称。“解百纳”为葡萄品种名称,使用解百纳系列葡萄酿制的红葡萄酒称为“解百纳干红葡萄酒”。该名称直接代表了商品的主要原料,表明了商品的特点。因此,这些企业认为:对张裕公司的“解百纳”注册申请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解百纳”不具有商标的显著性,实际上张裕公司也是一直将其作为原料名称和葡萄酒的通用商品名称使用,而从未将其作为商标来使用。

  长城、王朝、威龙等企业认为:“解百纳”一词是由法语Cabernet翻译而来,是行业已经通行的“解百纳”品系的称谓,因此并非张裕所独有。“解百纳”不是某一个企业的商标,而是葡萄的一个种类。“解百纳”包括“赤霞珠、品丽珠、蛇龙珠”等品种,是酿酒葡萄中的极品。

  张裕公司方面认为,公司使用“解百纳”作为商标已有70多年历史。商标争议裁定书中最终表示,“解百纳”不属于葡萄和葡萄酒的法定通用名称;“解百纳”长期被张裕公司作为葡萄酒的商标或特定名称使用,能够起到区分葡萄酒商品来源的作用,具备商标的显著特征,最终裁定张裕公司“解百纳”商标予以维持。

  但是,长城、王朝、威龙等企业有不同看法:“解百纳”目前已经成为一个品种的通称,如果这3个字为张裕所独有的话,其他众多厂家必将大受影响。他们认为,“解百纳”一词是由法文“Cabernet”翻译而来,“解百纳”并非张裕所独有。

  品牌之争仍将持续

  据张裕方面给出的数据显示,该公司6年间在解百纳上投入的广告费达2.43亿元,而其他企业的此类投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按照裁定结果,其他葡萄酒企业,如长城、王朝等将不能再用“解百纳”商标。这也意味着,在这场张裕“以一敌众”的战斗中,多家葡萄酒企业的利益将因此受损。在当今葡萄酒行业的市场格局中,“解百纳”干红葡萄酒一直是各个生产企业手中的一张王牌,是其利润的主要来源。

  据了解,1998年以前生产“解百纳”的企业仅有张裕一家,此后不断有企业加入,目前市场上林林总总的“解百纳”有不下30种。有法律业人士表示,此案尘埃落定后,其他葡萄酒品牌的瓶标上将不能再出现“解百纳”字眼,更不能将其作为一种原料阐述,否则便属侵权行为。

  北京万慧达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认为这个案件首先是个权利归属问题,因为这一商标所带来的分歧,归根结底是利益的分歧。而一个商标的基本功能是使消费者在内的公众能够识别商品及其来源,他认为,这个案件的裁定,一是还了事实本来面目,二是符合商标法的立法宗旨、立法精神的,同时,也能净化和推动中国品牌的创新和保护意识,从而打造出真正的有竞争力、有生命力的品牌。

  葡萄酒业面临洗牌战

  “解百纳”成为张裕的注册商标,可以说张裕在中高端葡萄酒竞争中将占据很大的主动性。目前,我国高端葡萄酒的竞争主要集中在张裕、长城、王朝和威龙当中,而“解百纳”在这几个企业的中高端产品中都占有一定的比例。同时,由于这些年来众多企业都相继推出“解百纳”产品,使消费者比较认可“解百纳”干红。张裕拥有了“解百纳”商标,也预示着张裕拥有了大量消费者对其中高端品牌的认可。

  “解百纳”成为张裕的注册商标后,势必导致其他企业重新构建产品体系,打造“解百纳”的替代品牌。但是,如果在其他企业上诉之后,国家相关部门不再支持“解百纳”作为品牌注册商标。那么行业将继续维持现状,各家企业都将继续生产解百纳干红葡萄酒。只是张裕曾经为“解百纳”所作的努力将显得有些“冤屈”,投资巨大的广告推广,为整个行业做了一次“嫁衣”。国内所有生产解百纳企业要彻底摈弃那种“鱼龙混杂、以次充好”的投机意识,严格标准,规范生产,共同锻造解百纳这一高端葡酒品牌形象。   

  “解百纳”之争对行业具积极意义

  然而,相关专家从工作出发行业发展的角度看,却认为,无论结果如何,“解百纳”之争对整个葡萄酒行业来说都有着重大的积极的意义。

  首先,对于整个行业的品牌建设有着重大影响。目前,我国葡萄酒竞争已经走向了品牌竞争。各个企业都在努力打造自己的品牌。专家表示“解百纳”之争提醒葡萄酒行业,在品牌建设过程中,企业应该建设自己独有的品牌,这样其他企业不能模仿。

  其次,解百纳之争将会进一步使行业走向规范。“解百纳”的归属问题之所以引起的各界的广泛关注,是由于其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一位行业人士表示,“解百纳”之争是一个企业与一个行业的多数企业之间的利益之争,所以引人关注。

  目前,“解百纳”的归属之争已经成为众多媒体关注的焦点,但是作为行业有关部门更应该关注引发争论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只有消除了争论的根源,才能使今后这种争论减少,使行业不再内耗,使中国葡萄酒行业走上持续健康发展之路,使我国葡萄酒行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专家表示,由于目前我国葡萄酒行业缺乏规范,许多葡萄品种都是从国外引进的,引进后,各种中文名称不统一,一个葡萄品种拥有多个名字,同时,各个企业在使用品种过程中所使用的字也有差异,例如,霞多丽在许多企业也称为莎当妮。正是由于葡萄品种中文名称的不规范,导致了行业的“解百纳”之争。

  随着此次解百纳之争的“名花有主”,相信很多的企业会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从此以后,品种与商标将楚河汉界将划分得格外明晰,免得到时争端再起,企业再吃哑巴亏。

  解百纳大事记

  1931年:诞生 

  张裕公司在烟台的葡萄园经过多年嫁接改良,培育出一个后来被国际上广泛认可的由中国人培育的酿酒葡萄品种——蛇龙珠,张裕以蛇龙珠作为主要酿酒原料,调配赤霞珠等葡萄品种,酿造出一种全新口味的干红,后来被命名为解百纳。

  1934年:命名

  张裕总经理徐望之请来一帮文人墨客,聚首烟台国际俱乐部,为这种干红研究命名。徐望之从张裕创始人张弼士倡导的“中西融合”、“海纳百川”的经营理念得到灵感,将之命名“解百纳”。

  1937年:商标注册

  1936年9月15日,张裕公司为解百纳申请注册商标。1937年6月28日,经当时的中华民国实业部商标局批准,张裕公司正式注册了解百纳商标,注册证书号为“第33477号”,该文件现存南京的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70多年来,张裕公司始终将“解百纳”作为一个品牌和一个注册商标在使用。

  1980年代:成立解百纳干红中心试验室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我国第一代女酿酒师、张裕当时的总工程师陈朴先的带领下,张裕成立解百纳干红中心试验室,在继承的基础上完善了配方和酿造工艺,使解百纳干红成为中国高端葡萄酒的标志性品牌。

  1987年:布鲁塞尔金奖

  第25届布鲁塞尔世界优质产品评选会上,张裕解百纳干红荣获金奖。

  2002年:获准注册

  2月,张裕“解百纳”商标得到国家商标总局批准。5月,张裕拿到了商标注册证书。    

  2005年:国际化

  出口到欧洲14个国家,张裕解百纳以其独特的东方韵味征服了欧洲人挑剔的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