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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准修订达545项(二)
[发布时间:2008-03-19 00:00:00 点击率:]

张秀春表示,领军企业更有为行业建立标准的“冲动”。作为一个行业标准的起草、制订者来说,对将来企业自身发展带来的优势也是潜在的。利益驱动的成分不言而喻。“作为企业,它肯定更愿意让自己的想法更多地体现在标准的制订中。”“这也就更需要在标准的制订过程中,用程序来保证标准在制订中不偏向任一个企业。”张秀春说。

记者从国家标准委了解到,标准的制订,其具体程序一般要经过如下几个步骤:制订标准计划;组织工作组,编制工作方案;提出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草案送审稿;对送审稿进行审查,提出标准草案报批稿;主管部门审批、发布;正式标准出版。

    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都是由某行业内领头企业“游说”质检部门的标准负责机构,来立项为本行业制订标准。尔后,联合有一定研究能力的科研单位来共同拿出草案。无论是馒头标准还是其他的标准都是这个过程。张秀春说,“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众多行业企业、专家来介入程序,大家开会协调,专家组审查,以保证标准不偏私。”

    玻璃安全膜标准利益之争

    “有些竞争对手干扰论证”

    张秀春透露,在国外更多的是行业协会标准,这也将是一个发展趋势。因为相比而言,行业标准的指标水平要远远高于国家标准。目前,国内的很多高水平、高门槛的高新技术行业已经在行业内自己发起制订行业标准。2007年,已经正式被中国标准化协会在《中国标准化》出版物2007年12期上公告颁布的“CAS140-2007玻璃安全膜标准”就是其中一个。

    和大多数行业标准一样,玻璃安全膜标准也是由该行业内领军企业发起制订的。然而,制订的过程并不顺利。其间夹杂着行业内同行间的口水战与利益纷争。

    由于国内汽车、建筑物太阳膜、安全膜等玻璃贴膜市场巨大,截止到2007年,国内市场共注册了近3000种安全膜品牌。

    作为国内玻璃安全膜标准制订的发起人,中福瑞达商务技术公司从2006年6月起就开始与中国标准化协会接触,商讨制订玻璃安全膜标准。之后,经过协商,作为中立第三方的中国标准化协会开始广撒英雄帖,召集其他全国销售汽车、建筑玻璃安全膜的知名企业参与进来,共同商讨制订。

    “当时,我们已经作出了很大让步,但标准的起草仍然十分艰难。有些竞争对手以各种刁钻理由干扰论证。”代表中福瑞达商务技术公司全程参与该标准起草、制订的负责人乔森谈起这段经过还不免唏嘘。
 
    “标准都是妥协的产物”

    据了解,当时的标准草案是由中福瑞达公司参照国外先进的‘美国UL972防盗玻璃标准’起草的。但是,由于其他企业难以达到草案标准,就只能又划分出安全防护水平不同的ABC三个等级。让其他企业去遵循。但这也遭到其他企业的非议:“认为起点太高,没有普适性。”     

    乔森回忆,当时还有一个矛盾焦点是,有一部分企业要求将玻璃安全膜标准具体区分为三类:汽车玻璃贴膜、建筑物玻璃贴膜和玻璃安全膜标准。“在国外,无论是从公共安全的考虑,还是私人安全,都不允许汽车粘贴太阳膜。”

    “汽车玻璃本身是以钢化玻璃为主体,俗称安全玻璃。一旦玻璃被击碎是颗粒状整体崩溃,以免像普通玻璃那样以块状飞溅对人造成伤害。但如果给汽车玻璃安装上太阳膜,在受到较大冲击时,玻璃因被贴膜粘住,仍会以块状物飞溅,使汽车玻璃本身的安全性难以体现。”乔森说。

    “当时,自己所支持的一派观点认为,没有必要再制订所谓汽车贴膜的标准。”乔森说,“应该制订的是禁止和限制性的相关标准,而不是让这种明显对安全构成危害的产品在中国通过标准化协会的工作放大、合法化和得到鼓励。”

    “但是一些企业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还是坚持要求分别制订三种标准。”乔森称。最后标准化协会也只好在标准中予以让步。

    全程参与了该标准制订过程的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专家赵临斌指出,任何标准的制订都是妥协的产物,应该代表了行业内比较先进的技术质量水平。“而且,玻璃安全膜标准并不是强制性的,也不会产生行业垄断。”

    “标准只是要商家去自愿遵循。它最大的意义就在于能够通过标准的鉴别,还原商品,就是要解决鱼龙混杂的局面,把鱼和龙区别开。让消费者认清成本80元的商品和成本800元商品的区别。而不是通过标准的制订达到80%的商家倒闭。”赵临斌解释。

    虽然标准最后是一个妥协的产物,让最早发起人并不感到十分满意。但2008年,在国内玻璃安全膜市场上总算也有了一个大家都可以遵循的标准。

    而在上海汽车遮阳膜的市场上,由上海汽车配件流通行业协会牵头,众多遮阳膜生产企业正在共同参与,并将申报上海市技术监督局,要求制订《上海市汽车玻璃膜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技术规范)》以规范自己的那部分市场。(记者 范颖华 邹乐 聂爱玲)

    各方声音

    “标准热”是好现象

    佟亚丽,人事部人才能力建设与评价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对我国标准制定颇有研究。

    采访中,佟亚丽首先肯定了目前的“标准热”是好的趋势,是企业走向现代化的表现。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从产品到品牌,再到标准,这是一条良性的轨道。有更多的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那我们离国际标准的距离也会逐渐拉近。

    佟亚丽并不认为由企业牵头制订标准会出现行业垄断。标准的制订是有一套严格程序的,由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监督并组织论证,一旦出台,就是企业必须遵守的“法”。标准出台后,中小企业可以依照标准向大企业靠拢,事实上有利于他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佟亚丽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