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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化妆品生产和使用日期“雾里看花”
[发布时间:2009-06-22 00:00:00 点击率:]

  陈安琪  

  “我在新世界时尚广场香港莎莎专柜买了1100多元的化妆品,发现产品没有生产日期,我要求退货,他们说批号就是生产日期,不给退。”日前,武汉消费者孙小姐称被洋化妆品的生产日期搞得一头雾水。  

  消费者:

  “被剥夺了知情权”  

  下午4时,记者见到提着sasa购物袋的孙小姐。她从购物袋中,依次拿出“NATIO”(中文翻译“娜迪奥”)清爽保湿乳液、爽肤水、舒缓遮瑕膏等5件化妆品。

  记者将其中一支舒缓遮瑕膏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了几遍,确未发现产品的生产日期。

  “今天上午,我害怕产品过期找店员退货,但她们说卖出去的东西不能退”,孙小姐指着化妆品管尾处的字符说:“她们的理由是批号就是生产日期。”

  “我就是一个普通消费者,哪懂得看什么批号。”孙小姐说:“这样的消费实在让人不放心,不给退,难道只能认栽了?” 

  店员:

  “批号就是生产日期”  

  记者随后来到新世界时尚广场香港莎莎店“NATIO”展品台前,发现绝大多数产品都没有生产日期,部分只有限期使用日期。

  一位女店员解释,大多进口化妆品的生产日期其实就包含在它的生产批号中。比如孙小姐所购买的一支批号为“09538”的“NATIO舒缓遮瑕膏”,它的尾数是“8”即生产年份2008年,“095”指全年的第95天。至于中间的“3”是何意,店员称自己也不知道。

  这时,一位年轻的女孩子凑上前说,她之前在网上买过一些进口化妆品,好比娇韵诗、雅诗兰黛也是如此,只有批号,没有生产日期。后来她听人说市场上出售的没有中文标识的进口化妆品都不是从正规渠道进的货,有的是过期产品,就再也不敢买了。  

  律师:

  批号代替生产日期违法  

  进口化妆品上有批号是否意味着不用再注明生产日期?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认为不行。

  据介绍,根据《商检法实施条例》规定,进口化妆品必须要有中文标签,上面要清楚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商、制造商、经销商、生产日期、经销商的地址以及电话等相关资料。

  而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而消费者也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如价格、产地、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