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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标准·葡萄酒制造业》3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09-01-14 00:00:00 点击率:]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葡萄酒制造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国家环保部发布了《清洁生产标准·葡萄酒制造业》,该标准自3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该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制定,由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酿酒工业协会葡萄酒分会起草。标准规定了葡萄酒制造企业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现状进行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标准共分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内容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规范性技术要求、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标准的实施等6部分。

  标准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五项,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该标准适用于葡萄酒制造业和葡萄原酒制造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

  (酒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