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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村矿治理井下不安全行为“一、二、三”
[发布时间:2009-03-26 00:00:00 点击率:]

  河南义马煤业集团常村矿为治理井下不安全行为,更好地促进安全生产,日前下发了《常村煤矿不安全行为治理实施意见》,其主要特点主要体现在分类界定、合理细化、责任具体、操作性强。

  该矿根据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性质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把不安全行为分为三类,一类为“严重违章行为”,二类为“一般违章行为”,三类为“轻微违章行为”(包括不文明行为)。

  一类:扒、蹬、跳,坐皮带、刮板机;脱岗;串岗,离岗;故意破坏安全设施和“五优“矿井创建设施;绞车坡多拉超挂车;无证上岗;酒后入井;耙斗机作业过程中扒斗运行范围有人作业;采煤机、掘进机更换截齿或检修不停电闭锁;带电检修电气设备;不按要求试保护或私自甩掉保护;更换设备配件时开关不打闭锁;瓦斯检查人员检查气体有漏检假检;特殊部位便携报警仪位置吊挂不正确;井下停电停风撤人不及时或来电时不检查气体;施工、处理溜煤眼、立井施工不戴保险带;井下随意拆卸矿灯、放炮器;无措施施工等。

  二类:没有联络信号随意开机;口传信号;接触器不吸合不积极处理,强行送电;单体柱、绞车四压两戗、刮板机点杆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用高压液枪冲浮煤;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盲目作业;高压管接头插单腿销或用铁丝代替;耙斗机不安装护身杆或防护栏;耙斗机空绳挂在梁上或顶帮锚杆上;耙斗机绳有疙瘩不及时更换;空顶下作业;绞车司机开车时监护人员睡觉;翻越皮带、刮板机、转载机,不走过桥;无措施用溜子、皮带运物料;电机车会车不打电铃;开关熔断器熔断丝用铜丝代替;启动按钮落地;处理掉道车强拉硬拽;配电工停送高压时不带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靴;绞车坡四保险、三固定,不灵敏、不可靠、不齐全;放炮线随意铺设,放炮后烟未吹散就急于进入工作地点;井下安装的断电仪断电范围不正确;井下安装隔爆袋架时站在皮带或皮带支架上作业;随意划破风筒;闯红灯;入井不带自救器;处理喷浆管路堵塞时不停机;不停风;无专人看顶、看护喷射枪头;放炮作业撤人距离不够;运行电机车头推风门;司机离开车头不摘手把;清理电气设备卫生时不停电作业;设备运行期间或工作期间岗位人员精力不集中;调车人员坐车头、花车、平板车;绞车坡运输有人工作而没有防范措施;绞车钩挂在车帮上;人员过风门不及时关闭;大巷、罐车井、绞车坡车场运人运料过程中随意行人;现场跟班人员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运输大巷、车场轨道、罐车井人员行走道心;防倒棚装置或前探梁装置不能正常使用;前探梁卡销用其他代替;斜坡上停放的车辆没有安全防护设施;开绞车时不躲开绳道;放炮后没有进行认真检查、盲目进入工作地点;进入需要防止冲击地压工作区域,防冲保护穿戴不齐全,防突区物料堆放超高、不捆绑;吊车起吊物件时下面行人等。

  三类:下井穿化纤衣;乘坐人车不挂防护链;抢上抢下人车;井下脱帽;不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上班不参加班前会;井下躺、卧、睡,上班劳动保护穿戴不齐;上班时间看书、看报、干私活;不执行“两述两化”;不确认安全;乱写乱画;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上下班拥挤;不排队打旗;下班不进入洗脚池洗鞋;肩挎矿灯;不按规定路线行走等。

  对于未列入上述内容的违章行为由成立的专门界定小组认定对号处理。同时,该矿对不安全行为还出台了相应的的处理、教育及处罚规定。

  (叶 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