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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家沟煤矿赋予矿工十项安全权利
[发布时间:2008-05-29 00:00:00 点击率:]

 今年以来,重庆能源集团韦家沟煤矿从培养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入手,狠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实践,赋予矿工十项安全权利,确保了矿井安全生产。该矿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到实践中,开展了安全牌板巡回展览、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亲情文化教育等活动。他们编印的《安全监察手册》、《员工行为规范》、《安全格言警句漫画集》、《瓦斯事故反思录》等宣传资料发放到生产班组,与井下员工签订《安全遵章守纪协议书》,赋予员工十项安全监督管理权利:当班干部不下井,员工有权不下井;当班干部早出井,员工有权早出井;不组织班前安全教育,员工有权不下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员工有权不开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员工有权不开工;跟班班长、安监员、瓦检员不进行开工前的“三位一体”检查,员工有权不开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现场,不采取措施彻底排除隐患的,员工有权拒绝进入;对任何违章作业现象,员工有权制止;对任何违章指挥,员工有权不执行;对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员工有权向公司有关部门举报。以上十项安全权利使员工敢于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他们坚持下井前提要求、生产中严管理、出井后有总结,全时、全员、全程跟踪管理。在抓好法制教育的同时,这个矿还注重对员工进行心理教育。组织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安全一起走”等教育活动;大巷设置了“亲情寄语话安全”灯箱、图板,用母亲的谆谆教诲、妻子的浓浓爱意、儿女的切切期盼,为员工敲起安全生产的警钟;井下车场、大巷悬挂了从员工和家属中征集的安全警句、格言、顺口溜,营造出浓厚的“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的氛围。他们严格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全员目标量化管理和考核,并同个人晋级、增资、评优结合起来,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使全矿的安全生产走上了良性循环的轨道。

  

  (张述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