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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厂花”毁容想到的
[发布时间:2008-11-20 00:00:00 点击率:]

  □  石长荣  冉 珉

  

  2007年7月,某电厂发生了一个可怕的冷渣机爆炸伤人事故:年仅22岁的“厂花”胡蝶(化名),顷刻间由“白雪公主”变成了“丑小鸭”。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干部职工对她既惋惜又憎恨。惋惜的是这么一个年轻美貌女子,突然间皮开肉绽,判若两人;憎恨的是,作为该厂的一名检修工,在修完冷渣机进水阀时,没有按规定将阀门打在开启状态,从而导致设备因进水量不足汽化膨胀而发生爆炸。

  一起事故就是一个深刻的教训。我认为,抛却设备巡检力度不够,事故应急处理不当等因素外,检修工胡某违章操作是关键。这样的违章操作行为可能并非偶然,但在过去多次违章操作时并没有发生事故,所以她便抱着侥幸心理继续违章蛮干。于是乎,一而再,再而三,形成了习惯性违章。行为成习惯,习惯成自然。习惯性违章一旦形成,责任人想到的是简化操作步骤,减轻劳动强度,但得到的却是一旦发生事故,不但自毁前程,又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恶果。“违章不一定出事故,事故必然出自于违章”。这是被多少人血的教训所证明了的一个道理。 

  笔者作为一名电厂员工,对一些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为什么违章操作曾亲眼目睹,感触颇深。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从工人的角度讲,他们只想“多快好省”地干活,对遵守作业规程存有图省事,怕麻烦,走捷径的侥幸心理。有的甚至置安全生产规程于不顾,自认为熟悉操作技术,减少道程序不会出事,把作业规程视为桎梏,明着不违章暗着违章;集体作业时不违章,单个作业时违章。实际上是一种掩耳盗铃的愚蠢行为。一旦导致事故发生,受害的首先是自己。

  二是从管理者的角度讲,主要是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比较严重。对上级下达给本单位的生产任务高度重视,生怕完不成任务受批评甚至罚款,而对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则不以为然。有些管理人员对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习惯性违章现象,常常抱着“老好人”的态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迁就照顾,置若罔闻,违背了“严是爱,松是害”的基本准则,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健康稳步发展。

  要解决好职工习惯性违章作业问题,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让广大职工认清习惯性违章的危害性,筑牢安全生产的思想道德防线。其次,进一步细化、量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反习惯性违章工作条例”、“反习惯性违章奖惩办法”、“反习惯性违章岗位实施细则”等,并把这些规章制度落实到班组和员工个人,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做到有岗有责,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共保安全。再次是要建立职工安全操作记录簿,对每个职工的工作流程和安全生产行为实施跟踪记录,并坚持每班检查验收一次,每周一小结,每月一评比,决不让任何一个习惯性违章成为漏网之鱼。对于自觉坚持按章作业的班组或个人要实施重奖;对经常违章作业的员工发现一次处罚一次,坚决消灭这种不良思想和行为,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