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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应对非正常投诉
[发布时间:2007-12-17 00:00:00 点击率:]

    如今广大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日益提高,促进了我国企业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个值得高度关注的现象:少部分消费者在投诉时往往不能理性维权,提出过高或不合理的索赔要求,甚至恶意投诉,敲诈勒索;个别媒体、个别新闻从业人员恶意炒作,使企业难以应对。

  北方某地一消费者购买了一箱饮料,发现一瓶内有一只昆虫,于是要求企业赔偿200万元。企业一再道歉,并同意赔偿,但认为200万元的额度太高。但消费者到处造舆论,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使这个蒸蒸日上的民营企业在3个月内走向灭亡的边缘。

  虽然这种非正常投诉在各类消费投诉中只占少部分,但从有关部门的统计看,目前非正常投诉呈上升趋势。据基层工商部门反映,如今索赔额度超出我国现有赔偿水平的案件越来越多,而他们在处理相关索赔时也很为难:满足消费者的要求对企业不公,但不依消费者往往会遭到“你们是否和企业串通”的质疑。

  其实,非正常投诉的危害很多。它不仅侵害企业的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还会使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改变消费倾向,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交易权。同时,也会滋生欺诈、不劳而获等不当得利现象,构成诚信危机,影响和谐安定的社会局面。虽然非正常投诉在目前各级部门受理的消费投诉中只占小部分,但不排除有人利用企业息事宁人的态度做文章而借机敲诈的情况。所以,笔者认为,企业遇到非正常投诉要正确对待,对重大原则问题不要私了,不该赔的决不赔。

  对于非正常投诉,企业应积极采取必要措施。比如,依靠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构筑并完善与媒体的良性关系,避免同业骨肉相残而结成行业间自律联盟,等等。有关部门在受理相关投诉时也要一碗水端平,不能矫枉过正。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固然重要,但决不能以此为由而忽视了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完善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制度的同时,也要完善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制度,这才是构筑安定和谐社会所提倡的有效方法。

  企业要杜绝非正常投诉,最主要的工作是有针对性地抓质量问题,持续改进服务,防微杜渐。企业严格保证产品质量,才会最大限度地减少非正常投诉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