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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重拳出击治理食品添加剂乱象
[发布时间:2009-01-14 00:00:00 点击率:]

  食品安全,无疑是当今最让人揪心的民生问题。震动全国的食品安全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国家也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向食品生产加工业施以“重拳”。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目前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滥用问题严重,成为危害食品安全的重要源头,食品安全法草案应对此作出严格规定。为此,食品安全法草案三审稿中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目录范围以及添加剂的标签等都做了相应规定。

  而卫生部1月8日在京召开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指出,卫生部收到国家粮食局提交的有关“停用面粉处理剂——过氧化苯甲酰”的申请材料,将提请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则进行讨论,再最后作出是否禁用的决定。

  为配合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不久前下发通知,公布了第一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其中包括17种非食用物质和10种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 与此同时,中国卫生、质监等相关部门不辱使命,将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内容便是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为此,全国各地相关部门已纷纷行动起来,还食品市场一片净土。

  现状

  监管不完善违法成本低

  据了解,目前国内食品添加剂行业门槛很低,生产企业不计其数,仅一个食用香精行业就有2000多家企业。行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导致违法添加防不胜防。监管添加将成为重中之重。

  然而,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仍然面临许多难题。上海交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系宋立华副研究员告诉记者,许多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没有明确标准,餐饮行业在食品制作过程中使用添加剂日益泛滥,监管部门也不可能24小时“驻店监管”。此外,一些小作坊、小食品摊位或个体餐饮店等就更加难以监管。

  业内专家指出,目前,监管添加的有效法规不够完善,企业违法成本过低,是导致发生食品添加剂使用出现安全问题的重要因素。2008年6月1日卫生部新修订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只规范了可添加的品种目录,却没有限制添加品种的总量。比如新鲜出炉的面包,标准允许加入的添加剂多达102种,却没有一个配比禁忌或者总量控制。按规定,使用了防腐剂应标出具体的防腐剂化学名称,但对于标注添加剂的功能,还没有更为细致的规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对于非法生产经营者,只要不引起人身直接伤害,只能处以少量罚款或取缔。一家企业如果要达到欧盟标准,需要花费至少100万元的成本,而一次违法的成本,最多仅需10万元,可它所获得的利润却是惊人的。

  也许,在痛定思痛之后,现在是相关部门该出手之时!

  行动一

  山东全面推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

  为确保食品安全,山东全面推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违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

  山东省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将食品中全部添加物质的种类、用途、用量等情况向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并对备案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企业备案的基本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同时,山东省还明确,将加大对违规使用、生产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对于不建立不执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购进和使用台账制度的行为,质监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于情节严重的获证食品企业,将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行动二

  宁夏从食品生产企业入手整治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质监局获悉,宁夏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日前启动,宁夏将从面粉、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等易被添加的食品生产企业入手,进行食品安全全面检查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 

  据悉,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首先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进行生产,保证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其次,从面粉、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酒类、饮料、糕点、蜜饯、酱腌菜、枸杞等易被添加的食品生产企业入手,进行全面的检查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采购食品添加剂的质量验收,完善和落实使用食品添加剂申报备案制度,要求企业在食品添加剂配料和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限量添加,完善质量记录,并在食品标签上按标准规定对食品添加剂进行明确的真实的标注。坚决杜绝超范围使用、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在监督环节上,宁夏质监、卫生监督等部门将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严厉打击用化工原料、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多方查找案源,对违法行为从重从快,严厉查处。

  行动三

  云南连发两通知确保责任落实

  云南省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狠抓落实,全力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下发《云南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对此次专项整治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步骤等内容,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办公室。 

  全省各州(市)和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也相应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组建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专项整治任务逐层落实到各县、乡。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厅、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厅结合各自监管职能,针对食品各环节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制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行动四

  广西玉林11个部门参与分三阶段行动

  2009年1月7日,玉林市召开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市卫生局、经委、公安局、监察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等11个部门将在全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