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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商务亟待模式创新
[发布时间:2008-06-30 00:00:00 点击率:]

 日前,“第三届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论坛”在北京举行。与会官员及专家认为,中国电子商务近年来发展迅速,但依然面临很多新的挑战,亟待模式创新。

  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在论坛上表示,当前,中国电子商务的地位和发展目标已进一步明确,电子商务交易额形成一定规模,但其发展依然受到国际贸易跨境物流问题、地区间数字化差异问题、网上信用制度不健全问题、网络安全问题、标准问题以及法规障碍等一系列问题的制约。他建议,国内电子商务市场亟待进行电子商务技术、发展模式和业务模式上的创新。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所长助理荆林波也指出,B2B目前仍然是中国电子商务的主流,且发展速度非常快。2007年B2B市场的交易规模超过21239亿元,占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的91.3%。他预测,随着中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B2B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将会以几何级数增长,综合类的B2B电子商务平台也将得到很好的发展,

  但他也坦陈,以B2B为主流的中国电子商务存在诸多问题:如缺少电子支付的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平台的功能过于简单;交易功能和服务还不够完美;地区发展水平和行业应用水平不平衡。

  刘俊生告诉记者,目前,我国电子商务模式创新不足,尚存在亟待解决的四大问题:首先,资金投入不足。以对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起关键作用的公共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为例,政府虽然可以通过政策及资金来引导对公共服务平台的投入,但政府财政投入毕竟有限。

  其次是重复建设问题。目前,中央政府已制定了国家层面的信息化发展战略,各地政府也纷纷加大对地方信息化的投入,但各地都各自建设地方平台,一方面标准不一,很难互联互通;另一方面重复投资,很难资源共享。

  刘俊生还表示, “目前我国政府正提倡建立服务型政府和节约型社会。电子商务作为现代服务业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将是实现这一转变的关键点和契机。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除了原来的管理职能,更需要起到的作用是引导、协调、规范和鼓励这个市场的发展。”

  (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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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出台电子商务法规:

  网上购物将有权索要凭证 

  今后,市民在淘宝等网站上买东西,将和在普通店铺购物一样,纳入消费投诉联网,只要有不如意,就可以很方便地投诉解决。近日,《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草案)》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审议,该草案提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的商品服务,应与对市民的承诺相一致等内容,而消费者有权索要网上购物凭证。

  该草案要求有关部门会同市消保委完善消费投诉系统,与在互联网上建立电子交易平台的企业,建立消费投诉联网,为消费者投诉提供便利和指导。